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工程建设征地数、质量以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勘测定界资料为依据,建构筑物拆迁数、质量以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清点丈量为依据,征迁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拨付沿线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一、永久用地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标准。


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亩,由涉及市、县(区)政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可参照同区域在建同类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


2、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12000元/亩,退耕还林地按32000元/亩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


3、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


4、砍移树木补偿费:园地成片树木6000—18000元/亩;林(草)地成片林木(草坪)5000元/亩;其他土地上零星树木2000元/亩。


5、建筑物拆迁补偿:房屋(含窑洞)拆迁按土木房(含土窑)350—450元/㎡、砖木房500—650元/㎡、砖混房(含砖、石窑洞)700—950元/㎡进行补偿,其他建构筑物拆迁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现行补偿标准执行。


6、被拆迁户搬迁及过渡费5000元/户,在规定期限内拆迁完毕另增加奖励费5000元/户;被拆迁户安置“三通一平”工程补助费70000元/户,由当地政府包干使用,采取集中或零散安置的方式,切实解决好被拆迁群众的居住问题。


7、涉及企事业单位拆迁或特殊路段、特殊建构筑物、附着物补偿,由省国土资源厅商有关各方共同确定。


8、因项目建设需要迁改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管道、矿井、道路及水利设施,由产权单位拆除和迁移,建设单位按迁改工料费予以补偿。


对违章建筑和到期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无条件拆除。对建设项目放线埋桩后抢建的房屋、设施和抢栽的树木等一律不予补偿。


二、铁路回收地补偿标准。


铁路回收地依据铁路部门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关资料确定,按6000元/亩综合标准补偿(含青苗及地面附着物等补偿)。


三、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1、取弃土、弃碴偿还用地综合补偿标准(5年期限)为17000元/亩(含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补偿费);


2、铁路施工其他临时用地年补偿标准为1500元/亩(林草地1200元/亩),涉及青苗、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等补偿,参照永久用地上补偿标准,由施工单位与当地村组协商确定。


临时用地复垦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由用地单位与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或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确定。


国家和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征用到公民的个人用地,那么国家和企业为了减少对公民的损失国家也是出台了征地补偿的政策,如果在补偿的过程中,公民对补偿的标准和内容产生了异议,也一定要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同时也要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


·具体土地投资入股有何风险
      具体土地投资入股有何风险当今社会为了进一步使农民提高土地收益比例,加快其脱贫步伐。农民土地入股可以让土地体现和分享增值效益。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具体土地投资入股有何风险呢?下面网的我们为您简单分析讲解一下。一、收益风险目前,多数土地股份合作社一方面向入股农户承诺保底分红数额,一方面...


·土地使用证可以公证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公证吗? 如今房价与日俱增,几十年的持续上涨让房价已经变的远远超出自身价值,变成了一种投资资产,因此很多人对房产很是重视,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就是身份的象征,拥有房子后就会得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但是有时候会出现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那土地使用证可以公证吗?下面就详细...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权不仅人民可以享有,其他组织或者企业机构都可以享有。并且国家对于不同的土地性质有不同的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但是这些管理办法中都规定了在享有土地使用权之后,需要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方便国家有关机关的管理。那么,国有建设用地土地...


·异地离婚的手续跟同一地方离婚的手续办理基本是一样的
      异地离婚的手续跟同一地方离婚的手续办理基本是一样的,差别主要在于管辖权的问题。其中,协议离婚无非按照法律规定,无非只能在两个地方办理离婚手续,一个地方是原婚姻登记机关,其次就是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异地可以办理,但是尽量的以上地民政局办理比较好,有些异地是不同意办...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如果因为进城务工导致土地闲置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这样也可以得到一笔财产性收入。农村土地的使用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不是谁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的...


·2023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是怎么规定的照目前各政府的建设规划情形来看,未来农村的拆迁改造工作将市政府市建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不过对于农村的村民来说,农村土地的价值再怎么样也是要低于城市土地价值的,不过虽然价值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的类别要比城镇土地补偿的类别多一些。农村的村...


·土地承包证是哪个部门在办理
      土地承包证是哪个部门在办理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一...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的土...


·刑事诉讼法诈骗管辖地是什么
      诈骗罪是指嫌疑人通过某种方式让受害者相信某件事情,并诈取大量数额的钱财,在诈骗中,通常是异地诈骗的情况较多,在刑事诉讼法中,对于诈骗罪的管辖地有着明确的解释,那么刑事诉讼法诈骗管辖地是什么呢?下面就请你们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诈骗罪管辖地 我国法律对刑事案...


·甘肃省征地补偿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甘肃省征地补偿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甘肃省征地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