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协议的效力如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婚前协议的效力如何

1、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具体来说,婚前协议对夫妻双方而言具有合同约束力。

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在两个方面: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婚前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2、婚前协议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一般协议书内容会约定家务分工、生活费该付多少、自由处分金等,甚至也有人约定,如果另一半外遇就要罚多少钱等。假使协议内容涉及“离婚”,例如在协议中规定“双方中若有一方外遇或家庭暴力就要无条件离婚”,或是离婚后的赡养费给付与子女监护权归谁,法官通常会判定无效。判定无效的原因是:因为我国的法律还是普遍认为,婚姻生活要永续经营、长久维持,所以不能用离婚来订定协议内容。

二、怎么签订婚前协议

1、签订婚前协议的条件:

(1)双方必须有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是自愿的。任何一方均不能对另一方采取隐瞒、欺诈、胁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2)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损害妇女和子女的利益。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3)要采用书面形式。

(4)约定不得损害不知道该约定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2、婚前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婚前协议书一般应包含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婚前财产的范围(含债务)的名称、数量、种类、价法、状况等,将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详细得列一张清单。

(3)上述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权利归属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

(4)婚前财产婚后的收益归属。

(5)婚前财产婚后处分行为产生的收益归属。

(6)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7)其他应约定的事项,如对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等。

(8)婚前协议生效的条件、时间等。

(9)男女双方签字。

(10)婚前协议的签订时间。

婚前协议的签订其实主要就是对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的一个约定,这样做其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婚后双方就财产问题产生争议,对夫妻感情生活的稳定其实有一定的帮助。当然,是否在结婚之前签订这样的协议,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法律方面并没有强制性要求。


·离婚调解到第一次开庭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调解到第一次开庭需要多长时间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开庭时间由法院决定,实践中有长有短。 但法院立案至判决的时间也就是审理期限,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


·人已被公安局拘留,作为家属可以探视吗
      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只有律师可以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询问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的相关情况。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一方是同性恋能够判决夫妻离婚吗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原告提出的离婚理由总是千奇百怪的,其中还有说对方是同性恋,因此而想要法院判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从我国法律角度分析的话,一方是同性恋能够判决夫妻离婚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是同性恋能够判决夫妻离婚吗 因一方同性恋而提出离婚,其中的法律问...


·诈骗犯会连累女朋友吗
      诈骗犯不会连累女朋友,除非女朋友也参与了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离婚出轨精神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而离婚的,此时有精神赔偿吗?不少朋友在离婚时对离婚精神赔偿的问题往往会充满了各种疑问。本文就离婚精神赔偿的相关问题,为您简单分析离婚精神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数额是什么。 一、什么是离婚精神赔偿? 想要解决离婚有精神赔偿的疑问,首先需要做的就是了解...


·我国国家赔偿包括民事赔偿吗,其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一般指的是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其职权的过程中,对公民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权利造成伤害,这时受害人就可以申请进行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有一定的范围的,对此不符合其赔偿范围的情况,是不予批准的。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包括民事赔偿吗?请往下阅读了解。 ...


·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欠下债务,不知情方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吗?
      夫妻之间有日常家事代理权。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如所负债务在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夫妻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抚养小孩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直接照顾小孩的生活起居是一种,而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抚养义务也是一种,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往往就是这样的情况,即一方实际抚养小孩,而另一方支付抚养费。那通常小孩抚养费每月多少钱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小孩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根据我国《...


·起诉了是三年自动离婚还是二年?
      起诉了是三年自动离婚还是二年?夫妻关系破裂,分居两年,可以作为感情破裂,若提起诉讼,调解不成,可依法判决离婚。在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判断标准上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所谓的分居,即双方不在一起共同生活,但因生病在外地治疗或因出国务工等因素的影响情况下的分居不属于此情形。如夫妻...


·近亲结婚遗传病有哪些
      在中国古代近亲结婚是被允许的,并且也很广泛,这被认为是亲上加亲。但是在现在却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因为近亲结婚遗传病的发病率是十分高的,这样对三个家庭来说都是十分痛苦的。具体近亲结婚遗传病发病率高的机理是怎样的,会有哪些遗传病,下面我们做了一些介绍,希望能帮助到你。一、近亲结婚有哪...


·老公起诉离婚怎么应对
      老公起诉离婚怎么应对 在夫妻感情不和时,男方有权起诉离婚。但是,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到不可挽回的程度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所以说,如果女方也是想要离婚,认为夫妻并无再一起生活的可能。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能建议女方积极应诉。 但是,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要积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