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男女结婚支付彩礼,这并不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结婚必经的程序,而是当事人按照当地的一个结婚习俗协商之后作出的。所以是否支付结婚彩礼,其实对结婚证的领取并没有什么影响。若支付了彩礼的话,也要注意避免在这方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影响到自身的合法利益。



·家庭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家庭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现在的年轻一代,越来越不愿意结婚,离婚率却只升不降。孩子由谁抚养是一个家庭破裂时必须考虑的事情,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将抚养权判给父母一方,当抚养权益判下来时,这个家庭抚养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呢?正确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呢?我们在这里向您介绍家庭抚养协议书的正确...


·起诉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
      中很多当事人不了解离婚诉讼的相关法律问题,这会影响到当事人的诉讼,使当事人不能更好地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当事人起诉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起诉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避免被告...


·新婚姻法离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婚姻法》同时废止失效。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无效的情形,只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被法院判决离婚的,就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


·父亲与婆婆领结婚证,合法吗?
      父亲与婆婆领结婚证,合法吗? 亲上加亲的事情我们都听说去,大抵都是孩子嫁过去双方成为亲家,又介绍亲朋好友与对方兄弟姐妹介绍,父亲与婆婆领结婚证你听过吗?证,那父亲可以与婆婆领结婚证吗?父亲与婆婆领结婚证,合法吗? 父亲与婆婆领结婚证,合法吗? 结婚证办理所需条件: 1.男...


·国家赔偿申请人要在多久内提出赔偿要求?
       一、国家赔偿申请人要在多久内提出赔偿要求?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


·一、如何查夫妻对方财产明细?
      一、如何查夫妻对方财产明细? 1、聘请专业的调查公司,此项有一定的风险,很多法院对专业的调查公司的合法性还持有怀疑的态度,还有一些非专业的调查公司在调查时可能会违法调查,得到的证据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采信。 2、申请法院调查。 3、聘请专业的律师调查,上面两种方法不可行的话,...


·国家赔偿实行归责原则是什么意思?
      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公民造成了侵害,这种情况下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国家赔偿。如果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但并不是所有的因为国家机关的责任导致的损失都会进行赔偿,国家赔偿实行归责原则,许多人对此表示不解,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一下该原则的...


·离婚拒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当中,对于夫妻双方的婚姻有着婚姻法进行约束。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另一方应当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但是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很多人都会遇到另一方,拒绝给孩子支付抚养费。那么遇到离婚拒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将在以下资料中详细为您进行解答。 一、...


·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


·一、能否以没见到孩子为由不付抚养费?
      一、能否以没见到孩子为由不付抚养费?不能以没见到孩子为由不付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想减免抚养费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抚养费的变更,不仅有增加的时候,也会出现减免的情况。但不管是进行怎样的变更,此时都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能实际进行抚养费的变更。那这其中想减免抚养费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想减免抚养费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要求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