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打架斗殴罚款属于什么制裁?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打架斗殴罚款属于什么制裁


属于行政制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


(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


(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


2、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准。


3、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


4、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5.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殴打他人,没有导致严重后果的,只要依法对行为人进行拘留十几天,然后在罚款几百元就可以解决问题了,但是如果打架,有导致一方轻伤以上的,那么就是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根据规定,要出刑罚处罚。




·公司债券期限五年是怎么回事?
      公司债券期限五年是怎么回事?债券作为一种筹集资金的手段,经常被用在公司的启动和运营中。而作为投资人的我们,在进行对众多投资方式的选择过程中,对于公司债券也是情有独钟,但是否听说过公司债券期限五年的说法呢?对于债券期限的说法,就由我们进行一下简单的讲解。 一、公司债券期限五年是怎么...


·挪用公款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其实在很多犯罪当中都是存在共同犯罪,既然有共同犯罪的情况,那么就需要仔细区分一下其中的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不同身份的罪犯,此时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不一样。那其中对挪用公款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呢?现在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挪用公款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两个以上的国家...


·私募基金募集打款流程,打款之后的手续有哪些?
      私募基金募集打款流程,打款之后的手续有哪些?一、购买私募基金的1、了解产品详情投资人要全面了解这个私募基金的性质和操作风格,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团队组成,过往业绩,以及托管银行和资产托管人(证券公司)的实力等等;2、签署合同仔细阅读私募基金认购合同,认同并无异议以后签署合同,一式...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债权怎么办?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债权怎么办?众所周知,公司法人负责着公司体制内的一切经济债务责任,是公司运作的核心。除此之外公司法人对于·债务也是有着长期的偿还义务的,然而当意外情况发生时公司债务该如何处理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债权怎么办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人有限责任...


·哪些属于公司债务
      哪些属于公司债务 一、哪些属于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包括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二、公司债务发生纠纷该怎么解决 公司债...


·欠钱不还还赖账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赖账怎么办?1、有人欠钱不还,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让对方还钱,如果解决不了,应该采取起诉的方法解决,利用法律手段解决欠债人不还款的问题。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2、诉讼的...


·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有哪些?
      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有哪些?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是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那么,在实践中,借款人的违约情况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对于这些借款纠纷的处理方式又是什么呢?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您一定要了解这些内容。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有哪些 实...


·婚内的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几种
      夫妻签订婚内债务协议,可以简化夫妻财产关系,适应婚姻家庭生活的特殊情况,满足部分夫妻的不同需求,同时也有助于保证债权人的利益。签订婚内债务协议时,要慎防协议无效。那么婚内的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几种,换句话说,哪些婚内债务协议无效呢?下文会给您答案。 一、婚内的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公司债券赎回条款的内容与作用是什么?
      公司债券赎回条款的内容与作用是什么?发行债券早就已经成为了大中企业在资金短缺的时候进行融资的一种方式,而投资人或是债券购买人在购买该公司债券的时候,合同上都清晰的列举了公司债券赎回条款,很多人对该项条款并不了解,那么今天我们就带您深入探讨了解一下这项赎回条款。 一、债券赎回条款是...


·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抵押担保
      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抵押担保一、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抵押担保继续有效吗? 担保合同系主合同的从合同,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是根据主合同的内容及相关情况而自愿作出意思表示的,主合同内容的变化,有可能改变担保人据以订立担保合同的基础,如让担保人承担超出其订立担保合同时所承诺的责任范围内的...


·出借方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出借方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一、出借方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用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