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了老婆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了老婆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我国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司法实践中,就抚养费的变更多以增加为主,请求减少、中止支付抚养费的较少,且请求减少或中止支付抚养费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根据公平原则、情事变更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支付能力,可以诉求减少或中止抚养费的支付。抚养费可以适当申请减少么(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需要注意的是,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孩子是父母双方共同的财产,父母双方有义务且有责任承担抚养费的支付。且国家规定,抚养费将用于支付孩子学习、生活等各项费用的支出,及时离婚父母双方也应按时交付抚养费用,均有责任对孩子的成长成才做出费用支持。若一方拒不支付,建议采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没有遗嘱可以不给儿女财产么?
      没有遗嘱可以不给儿女财产么? 一、没有遗嘱可以不给儿女财产么? 没有遗嘱不可以不给儿女财产,有此时没有遗嘱,那么在子女没有实施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违法行为时,即使是存活的父(母)一方,也是不能剥夺子女对付父(母)遗产的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


·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在司法实践中,父母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一般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对于协商无法确定的情形,需要在书写离婚诉状之后,抢夺孩子的抚养权。为了使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法可依,国家立法机关就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制定了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


·最新出台的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女方离婚财产怎么分
      最新出台的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女方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制度进行了相关的规定。由于近年来人们婚恋观得转变。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上升到法院,其中离婚案件的焦点就集中在离婚后财产的分割问题上。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下我国新婚姻法有关婚后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夫妻离婚的时候不分共同财产是否可以?
      夫妻离婚的时候不分共同财产是否可以? 一、夫妻离婚的时候不分共同财产是否可以? 夫妻离婚的时候不分共同财产是可以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 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


·一、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的比例是多少?
      一、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的比例是多少?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的比例是父母薪资的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


·乐清市离婚官司律师的费用需要多少?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案件出现的概率是越来越多,您都知道的是,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愿的表达,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一般情况下需要进行诉讼程序,诉讼离婚中离不开律师。那么,乐清市离婚官司律师的费用需要多少?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


·法院如何处理主张解决的事实婚姻?
      如果在事实婚姻审判中离婚,应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和好或者撤回诉讼,则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并发布调解书或裁定书;如果不能调解和好,则应当给予离婚调解或判决。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除了当事人要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6条第12条、第46条里“配偶与他人同居”以外,...


·婚姻法 小三是如何定义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与他人建立婚姻关系之后,禁止与夫妻另一方之外的第三人存在同居关系。有时,在发现对方出轨后,对方会向其提出离婚的请求,在另一方提供能证明另一方出轨的证据后,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一、小三是如何定义的?...


·一方不想离婚的话该怎么办
      现实中,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双方都想离婚的,经常出现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却不想离婚的情况,面对这样的情况,可能想要离婚的一方也无计可施。那到底在遇到一方不想离婚的情况时,另一方要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不想离婚的话该怎么办 婚姻自由...


·婚纱摄影赔偿违约金一般怎么赔偿?
      婚纱摄影赔偿违约金一般怎么赔偿?1、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2、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


·请求离婚发现无效婚姻会怎样
      请求离婚发现无效婚姻会怎样 一、请求离婚发现无效婚姻会怎样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二、离婚后还能不能起诉婚姻无效 离婚后不能起诉婚姻无效,因为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在法律上来说已经不存在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