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费误工费存在的可能性有多大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费误工费存在的可能性有多大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如何合理确定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是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基础证据,如果住院,则住院时间和出院后医嘱证实的休息时间总和为误工期间。但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如因岗位特殊要求,受害人的伤、病与其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在无医嘱或医嘱确定的休息时间不足以保障受害人恢复期正常工作状态时,法院可以依据单位误工证明等其他证据合理确定误工期间。如果当事人产生关于误工期间合理性的异议,在无医嘱或者误工时间明显过长的情况下,会参考公安部《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关于医疗时限的规定,综合考量受害人的具体伤害情况、工作情况、医嘱休假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认定,必要时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确定误工期间。误工费。一般来说,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依据证明确定误工费。如果要求的误工费过高,受害人应提供完税凭证,如果受害人提供的误工证明费用过高且无法提交完税凭证,又不能合理解释的,司法实践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减少,并可参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付。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予以确定误工费的多少。误工费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交通事故对于受害人的影响是较大的,所以对于具体的问题自己应该充分认识 ,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对于权益的维护基础首先就应该准备好材料,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后,才能进行案件的整理以及处理,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之一,行为人如果触犯了这一条文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能会被判处一定的人身自由刑。那么,江阴醉驾进去关在哪里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羁押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的相关知识。 一、江阴醉驾关押地 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


·一、汽车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
      一、汽车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不可以,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


·近几年来,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酒后驾车的
      近几年来,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更是屡禁不止,而醉酒驾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更加严重,不仅会造成车辆财产经济损失,甚至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醉驾驾驶者往往被称为马路上的头号杀手,因此,相关法律法规对醉驾行为的处罚更为严厉,那么,有没有办法可以醉...


·一、交通事故责任免除的情况都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责任免除的情况都有哪些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驾驶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


·在租房时租房者要向房主交纳一定的租金,租金的多少
      在租房时租房者要向房主交纳一定的租金,租金的多少是由双方协商约定而成的,但是交付租金后合同生效吗?还是需要在合同上签了字才会生效?那租房合同又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讲解。 一、交付租金后合同生效 吗 在交付了租金后租赁合同是生效的,为不定期租赁合同。若双方还没有写租房协议,那...


·残疾人再出交通怎么算伤残等级
      残疾人再出交通怎么算伤残等级 一、残疾人再出交通怎么算伤残等级? 残疾人发生车祸和正常人一样定责和赔偿。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


·应该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应该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交通肇事逃逸可以说是很恶劣的行为,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百分之百的认定就一定会构成犯罪,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才行。但对于这样的行为,肯定是要作出处罚的。那么实践中应该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怎么处罚交通...


·道路交通违章事实该怎么认定
      道路交通违章事实该怎么认定道路交通违章处罚属于行政处罚范畴,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规为准绳,在道路交通违章处理实际工作中,涉及到交通管理执法过程中违章证据收集的问题。交通违章的广泛性、瞬时性给认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何正确、有效、及时地对违章事实进行认定对纠正交通违...


·敲诈勒索罪与强制交易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与强制交易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是什么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


·坐无证驾驶的车什么罪
      坐在无证驾驶车上的乘客,以批评教育为主,不是犯罪。但是无证驾驶的司机会被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


·汽车刮蹭怎么处理,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汽车刮蹭怎么处理,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汽车刮蹭在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当开车上路的时候,尤其是新手,特别容易发生车辆的刮蹭问题,如果不幸车辆发生刮蹭,你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吗?对于汽车刮蹭怎么处理的流程,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汽车刮蹭怎么处理,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刮蹭既然是难免的,如果是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