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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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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以传真方式传达的风险。



    风险:传真以其方便、迅捷的特点,在企业经济交往中得到广泛应用,但也存在很大风险。法律上,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极低,与复印件相同,万一起纠纷,很容易被对方否认。



    防范方法:



    (1)在订立合同时注明双方传真号码,并约定通过其他号码发送的传真收件人有权不予认可。



    (2)要求对方出具证明,在证明中指定传真号码。



2、文件上收件人只有收货单位员工个人签名。



    风险:在很多企业单位,公章被看管的十分严格,非重要文件不给盖公章,所以很多来往文件(如“送货单”)只有企业员工个人签名,一起纠纷,签字的真实性和签字人的身份经常被否认。



    防范方法:



    (1)在订立合同时注明签字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2)要求对方出具委托书,注明代为签字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3、欠款时效风险。



    风险:法律上欠款是有时效风险的,自还款日起两年后,债务人可以不用再偿还欠款。



    防范方式:



    (1)快满两年时向欠款人发出催款通知(欠款时效将自对方确认收到催款通知时顺延两年,需具有确认收到催款书的证据)。



    (2)立即聘请律师起诉。



    4、债务人资金或经营陷入困难。



    风险:债务人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或出现重大商业信誉问题,极可能导致债权人的债权落空。



    防范方式: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方式,通常为让老板个人承担担保,或让其兄弟公司作担保,还可同时中止向债务人履行剩余合同义务。



    在现实安防工程中,被人欠钱是经常发生的事,付款时间到达时,债务人常以各种理由推拖,不还或只还一部分,更有甚者,来个关门走人,对于权利人而言,被人欠钱真是一件十分头痛的事件,所以,如何防范欠款的有效追回是一份十分重要的工作,从法律上讲,欠款的风险防范不能从发现被拖欠时才给予重视,其实,欠款的风险防范贯穿交易全程,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能导致欠款不能被依法追回,所以,欠款风险防范从一开始的合同签订、订单下达就应当注意,权利人应当在保持交易每一个环节的连接是一致的,是连续的,没有任何中断和不同的,手续是有效的,能被法律认可的。只有做到这样,欠款风险才能得到比较有效的防范,而在这个过程中,法律专业人士的介入将会使欠款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为企业债权利益提供重大保障。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条件
      关于垫资是否适用优先受偿权的问题, 200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批复》)的司法解释赋予垫资以优先受偿权有其合理的一面。因为:第一,垫资建设的情况在我国目前十分普遍,法律不应回避现实生活中...


·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法释 [2002]16号《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批复》的有关规定,工程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


·开发商的原因工程停工,可以先追讨工程垫资吗?
      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


·包工头债务谁承担?
      在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或允许挂靠后,因工程施工所欠的材料款应由谁来承担偿付责任,如何偿付,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不仅取得了工程的实际承包资格,而且工程承包经营的盈亏结果也是由实际施工人负最终的责任的,而且与砖厂发生直接买卖合同关系的也是实际施工人张某某,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权利人也只能向...


·施工合同的工程欠款
      为解决当事人在合同效力、解除条件、价款结算、质量缺陷等方面的争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10月制定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该条确立了固定价不予鉴...


·实际施工人的建设工程中的认定
      实际施工人的主体认定:1.没有资质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的挂靠人。2.违法分包合同中的承包人。3.非法转包合同中的转承包人。司法判例中,实际施工人的的外延更为丰富,一般法院依据《建设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的规定,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借用资质导致合同无效的承包人是实际施工人,实际...


·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是否可以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建工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


·实际施工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发包人经承包人催告支付工程款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享有的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


·工程欠款的风险防范
      

1、文件以传真方式传达的风险。

    风险:传真以其方便、迅捷的特点,在企业经济交往中得到广泛应用,但也存在很大风险。法律上,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极低,与复印件相同,万一起纠纷,很容易被对方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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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没钱付工程款怎么处理?可以起诉开发商吗?
      1、协商追偿。现实生活中,当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时,或许很多人会下意识地说:“你去跟他要,和他协商啊!”。这确实一种可以选择处理的方式,但当发包人一拖再拖甚至无力付款的时候,协商追款的作用其实不大。 2、尽快委托专业建筑工程律师介入处理,尽早通过法院诉讼取得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如...


·工程款拖欠的原因
      在一个工程项目建设中,从政府审批到建设单位发包,从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承包到建设单位验收,构成一条前后衔接的链条,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意外,都可能造成工程款拖欠。 有的建设单位在资金不足、融资渠道还未落实的情况下,便盲目上马。有的建设单位甚至先上马,后筹资。还有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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