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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诉讼代理子女出庭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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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诉讼代理子女出庭是否可以?

可以,但是离婚诉讼的人身不可替代性决定,不能委托代理人出庭而当事人自己不出庭。但是如果仅仅想问是否可以委托父母代理诉讼,那么当然可以,但是当事人必须同时出庭。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近亲属或者其他诉讼代理人。一般需要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起诉离婚,但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二、离婚诉讼的时间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立案之后多长时间必须开庭审理,而是只要求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审结。

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三、起诉离婚立案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离婚讼诉时应准备的材料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5)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

在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代理人的范围是包括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但一般子女只要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很少会选择自己的父母为离婚官司当中的代理人,除非父母本身也是对离婚官司方面的法律知识比较熟悉的。另外,如果不是子女离婚,那父母离婚的话也可以代理子女索求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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