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逆向行驶出现事故怎么处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驾驶员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常常会有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发生,这大部分原因是因为驾驶员本身对交通意识的薄弱。那么,您认为机动车逆向行驶出现事故怎么处罚呢?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首先是违章处罚,再是相关负责人承担赔偿责任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一、机动车逆向行驶出现事故怎么处罚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应由交警对逆向行驶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这与事故如何处理没有必然联系,发生事故后,可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如果事故损失金额不大且双方对责任没有争议的,首先应该尽量对现场拍照后先行转移到不影响他人通行的地方,避免造成交通堵塞。之后应立即向交警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在车辆修理或进行治疗后,再根据交警认定 的责任进行处理赔偿。

2、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或原因有争议的,应保护好现场并用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一般程序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在车辆修理或进行治疗后,再根据交警认定 的责任进行处理赔偿。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三、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就是关于机动车逆向行驶出现事故怎么处罚的问题具体回答。若您是属于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应当第一时间查看伤情以及联系交警进行事故的主要责任认定,便可进行相应的赔偿。作为主要负责人来说,不仅需要注意准守相关法律,同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交通事故无交强险如何赔偿标准2018是什么?
      交通事故无交强险如何赔偿标准2018是什么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超出交强险部分,事故双...


·一、汽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汽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不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是否应当适用于动产呢?笔者认为,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 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体规范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整个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起到的作用非常关键,关系到受害方是否能够获得合理赔偿。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指引下,很多省市都出台过自己的具体管理办法。那么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体操作规范是什么?本文结合一篇政策文件,详细做个阐述。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


·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责任,不向公安机关报案,也不采取措施抢救伤者和公私财产而逃离现场,以及发生事故后弃车逃逸的行为。对于当事人的处罚力度要根据行为人的情节严重而栽制。那现实中该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怎...


·一、交通事故软组织伤会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软组织伤会赔偿多少钱? 1、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及伤残等级来赔偿,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2、根据事故责任和伤残等级来定,还要看是依照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 3、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赔偿。 二、...


·车辆损失鉴定注意哪些方面
      车辆损失鉴定注意哪些方面 一、车辆损失鉴定注意哪些 1、受损车辆的新旧程度。 受损车辆如果超过一年的,往往不被认为是新车。鉴定的时候会受影响。 2、如果受损车辆不是重要部位,如挡风玻璃、倒车镜、车门等可以更换的一般零部件,在更换后,对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造成任何障碍的,...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利率是指什么?
      对于上市公司,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就可以到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票交易,不同的加以方式的回购利率是不同的,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利率是多少?在股票回购之后,民事主体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到相关机构,缴纳税额的。 一、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利率是指什么? 回购利率(repurchase rate...


·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
      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 一、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注册登记和未取得驾驶证的,不得上路行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 (一)严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上路行驶,违者扣...


·交易所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交易所上市条件是什么? 交易所上市条件是: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


·一、交通事故伤残签订级别包括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签订级别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签订级别包括1~10级,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


·一、醉驾交警开单15内是什么?
      一、醉驾交警开单15内是什么处罚 拘留15天 1、醉驾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 ml(即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 有以下处罚标准: (1)醉驾一律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禁驾,并以危险驾驶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