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两个人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两个人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再婚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按规定应该是一人一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1、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4、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5、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离婚之前双方可以协商,具体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直接可以到所在地民政局进行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始终达不成一致,就要借助法律的支援。不过个人认为还是两个人私下协商,毕竟法院的判决也是根据婚姻法决定的。


·一、婚后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一、婚后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


·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夫妻离婚后还能因为财产起诉吗?不少人在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在之前转移了财产,那么此时是否还能申请进行这部分的财产分割呢?如果可以,是否又有时间限制?相信很多人在这方面都不太了解,接下来,我们告诉你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还能因为财产起诉吗 (一)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


·重婚罪判多久 什么样的情形属于重婚
      在我国,合法的婚姻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在现代社会中,出现了一些重婚的行为,造成了不良后果,同时也触犯了法律相关规定,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情形属于重婚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触犯重婚罪判多久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样的情形属于重婚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


·什么情况下离婚财产取证调查申请可以进行以下情况离
      什么情况下离婚财产取证调查申请可以进行以下情况离婚财产取证才能申请调查:(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必须由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比如公安机关的案件处理档案等;(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二、离婚诉讼如何申请法院调查取证?(1)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2...


·怎么认定婚前财产,婚前财产的认定方式
      本文主要介绍婚前个人财产认定,如何认定婚前个人财产,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是个主要问题,而其中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又是核心问题。所以下文详细介绍了怎么认定婚前财产的相关知识,请您仔细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内涵界定 夫...


·现在孩子抚养费一个月是多少钱?
      抚养费是离婚后不和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应该负担的,因为离婚后子女的生活学习都需要各种的费用,所以不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有义务负担,而负担的抚养费的金额往往容易引起争议,毕竟没有接触过婚姻法对于现在孩子抚养费一个月是多少钱不是很清楚,在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方面,抚养费的包括、负担比例等等都...


·父母离婚后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


·夫妻一方放弃财产声明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夫妻一方放弃
      夫妻一方放弃财产声明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夫妻一方放弃财产声明公证需要夫妻间的协议,只要签名即生效,具备法律效力,公证不是必须的。同时夫妻双方写三份有关一方放弃房子产权的协议书,双方签字盖手印,再去司法局公证处办理一份公证书,就具备法律效力了。放弃房屋产权声明一经做出便发生法律效力,不...


·我国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我国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按照有关规定,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三种。即,1、有一方当事人死亡,就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2、当事人之间按照规定办理了离婚手续的。3、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被法院依法宣告撤销的。 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


·父母被治安处罚会影响子女吗
      父母被治安处罚会影响子女吗?父母被治安处罚会影响子女将来找工作,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受过行政处罚的,违法记录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这种记...


·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