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贷款买房子哪种贷款划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贷款买房子哪种贷款划算?哪种贷款最划算?得结合每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果是,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相比的话,当然是公积金贷款最划算。1、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当然首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每月还银行的利息少,相对压力小2、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组合贷款是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混合在一起贷,一般是贷款金额较大,公积金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这种方式相对商业贷款还是有优势的3、商业贷款单纯商业贷款时要多关注每家银行,基准利率相同的情况下,哪家银行利率折扣大选择哪家二、按揭买房要注意哪些问题?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2、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4、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6、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对于不同的房贷群体,不能统一的人说公积金贷款或者说是商业贷款对我们是最划算的,这必须要结合购买的房子的价格,可以选择贷款的方式综合进行比较。有的时候房价太高,单纯的选择公积金或者商业贷款都无法满足,也可以考虑组合贷款,但是组合贷款和商业贷款相比,可能是商业贷款对于自己是比较有优势的。



·房屋产权办过户要注意什么
      近些年来,由于很多购房者不重视房屋产权过户问题,导致很多卖方“一房二卖”情况的出现,最终使自己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就警示广大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积极办理过户并注意相关事项。那么,房屋产权办过户要注意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办产权...


·以父母的名义买房离婚怎么分
      虽然随着政府的一个个限购令,房子的价格被稳定在一个水平上,但是这仍然不排除房价会持续走高的可能,所以为了能够再买一套房产,很多人选择了曲线买房:以父母、孩子名义买房。而以父母、孩子名义买房的,在夫妻婚姻稳固时,房产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一旦遭遇夫妻离婚,以父母的名义买房离婚怎么分呢...


·父母赠与房屋买卖手续如何办理?
      父母赠与房屋买卖手续如何办理? 1、父母与子女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为赠与书办理公证。根据《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2)赠与书;(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在实践中,不少人都喜欢买农村房屋,或是居住,或是当作投资。那
      在实践中,不少人都喜欢买农村房屋,或是居住,或是当作投资。那在法律上,农村房屋可不可以买卖呢?其实,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具体的分析。毕竟有些情况下,农村房屋的买卖是被法律认可的,那就法律允许买卖的农村房屋需要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卖房人签了阴阳合同可以毁约吗
      卖房人签了阴阳合同可以毁约吗卖房人签了阴阳合同可以毁约,如果证实已经签订阴阳合同,不仅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双方还可能涉嫌违法。不管买卖双方同不同意签订阴阳合同,只要是签订了这个合同,一般会被认定为违法。买方要求签订阴阳合同,就算是卖房者拒绝签阴阳合同或者拒绝履行,也不需要...


·房屋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当事人之间要是建立了房屋租赁关系的话,此时不管是作为承租人还是出租人,固然享有一定的权利。但与此同时也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出租房子的过程中近年来总会出现一些纠纷,很多都是因为双方并不明确自己有哪些义务。接下来,我们就告诉您房屋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一、房屋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1、...


·抵押预售商品房是否有效
      抵押预售商品房是否有效 一、抵押预售商品房是否有效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


·买二手房房产证怎么过户
      买二手房房产证怎么过户1、信息核对。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签订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


·现在人们租房基本都是通过中介完成的,双方签署租房合同也要有中
      现在人们租房基本都是通过中介完成的,双方签署租房合同也要有中介的参与。为了防止违约,双方可以签署一个定金合同。这样当房东违约时,其要向租客支付两倍定金作为补偿。而租客违约的话,定金不予退回。那么房租租赁定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您。 房租租赁定金合同 出...


·老年人怎么立房产遗嘱范本格式是怎样的
      老年人怎么立房产遗嘱范本格式是怎样的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生,民族:____族 ,现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我与_______系夫妻关系,丈夫/妻子______于____年____...


·一、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约定哪些内容?
      一、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约定哪些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