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受到行政处罚的员工被开除合法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受到行政处罚的员工被开除合法吗单位以员工受到行政处罚为由开除员工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劳动者会被开除的,并且劳动者已经知晓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那就按照规章制度来开除员工。没有明确规定的,那就不能开除员工,就是违法开除。如果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1、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员工不能要求经济补偿。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2、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经过公示。员工如果在上班时间或者上下班途中饮酒后驾驶被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能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员工,但是就像平时不工作休息的时候饮酒驾驶,不是在上班时间或者上下班途中饮酒被行政处罚一般都不能开除员工的。如果被单位开除了属于违法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2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退休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退休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退休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这是由于退休是一种自然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任何一方都不存在过错,故此无需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概念是怎样的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概念是怎样的?工程质量是目前您都在关注的一个问题,特别是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日常生活中人们会经常听到房屋、桥梁发生倒塌的新闻,究其原因,就是由于工程质量不过关引起的。如果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那么...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走人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走人 一、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走人 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 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


·昆山工伤鉴定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简单的说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的伤害,称为工伤。员工与企业有实际用工关系,就要保障在用工时,员工的人身安全。如因意外、管理疏漏或别的什么原因造成员工人身受到伤害,应上报工伤处理。下面我们来看看昆山工伤鉴定流程。 (一)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


·公司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处理办法:
      公司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处理办法: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 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


·装饰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钱?
       一、装饰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钱? 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


·公务员批捕后工资待遇如何发放?
      一、公务员批捕后工资待遇如何发放《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如果能够宣告无罪、免于刑事处罚,停发的工资等相关福...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起诉要求还款后,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少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少年?按照我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该在工程施工之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这是工程开工建设的前提条件。没有拿到施工许可证,是不能进行施工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施工许可证有一定期限要求,超过的话需要延期,那么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少年?下面我们就给您好好...


·现如今由于大城市发展的节奏十分快速,选择来务工的外省市人员越
      现如今由于大城市发展的节奏十分快速,选择来务工的外省市人员越来越多。群租房虽然可以多人分摊房租减轻在大城市就业的负担,但是人口完全密集在同一个屋子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也给房东和邻居带来很大困扰。下面一起来看一下上海群租房新规是怎样的? 一、上海群租房新规 (一)上海市政府...


·停工留薪期工伤事故中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停工留薪期工伤事故中规定的期限是多久?停工留薪期是从受伤休息之日开始计算,一般不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