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抵押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抵押吗?


土地抵押是指土地权利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移转土地占有而将土地作为债权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土地依法进行处分,并以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土地抵押不是实物抵押而是权利抵押。土地抵押的标的是土地权利而不是土地本身。


土地抵押的是法律允许转让的土地权利。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二、遗嘱继承房屋是否征税要分两种情况来确定


1、对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做出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需要缴纳契税


2、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继承人根据遗产继承,这种行为实际上属于遗赠行为,应缴纳契税。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应编制年度计划,并纳入当年建设用地计划控制指标,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等部门拟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所在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应包括出让地块的面积、位置、界址、用途、出让年限、建设规划要求、出让底价、出让方式等内容。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


(一)普通标准住宅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和别墅用地40年;


(五)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50年。


第十条 政府出让土地的底价,按照基准地价、市场行情、地块用途、土地收益、地块的区位、地块的大小形状、国家和本省制定的产业政策、土地使用年限和其他因素评估。出让底价在出让前不得公开。


那我们国家土地如果要想进行抵押的话,那么也并不是完全不被法律允许的,但是需要区别一个本质的问题,就是这方面的,抵押实际上是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因为土地本身它并不属于个人所有,所以也无法进行抵押,当然还给您介绍了一下土地使用权继承问题。




·离婚诉讼在登记地有权管辖立案吗?
      离婚诉讼在登记地法院立案吗?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起诉离婚并不是到登记地方法院...


·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征收中是否应当获得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征收中是否应当获得补偿?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人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基于对土地的占有使用被征收人可以享有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征收中是否应当获得补偿呢,很多人对此问题感到不解,这也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下面我们...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城镇化的发展,多少都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并且在此过程中,肯定会给予被征地人一定的补偿,来弥补给其带来的损失。对于征地补偿,很多被拆迁人的子女都会有一个疑问,即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解答。独生子女征地...


·20年黑龙江省征地补偿
      20年黑龙江省征地补偿 一、20年黑龙江省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


·买房土地使用权什么意思
      在房价日益高涨的今天,买房是一件费钱又消耗心神的事情,我们每个人买房都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这些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权利如果不能搞清楚具体是什么意思,那以后可能会危及到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买房土地使用权什么意思呢,让我们来为您系统的解释。 一、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所有的“一户多宅”只能获得一处宅基地的补偿?
      一、所有的“一户多宅”只能获得一处宅基地的补偿?   我国法律规定一家(以户口本计算)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不合法律规定拥有多个宅基地以及房屋者是不会得到拆迁补偿款的。各地方对每人最多拥有房屋面积是有最高规定的,超出范围的面积也不予补偿。但是符合分户条件的可以将户口独立出去可以拥...


·遗失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还可以办理吗?
      遗失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还可以办理吗?购买到商品房之后,业主会拥有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产权证这两样十分重要的证件,它们是业主合法使用土地与拥有房屋的凭证。在之后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果业主将房屋转卖给他人,也要将这两个证件进行过户。那遗失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还可以办理吗?我们来了解一...


·中国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中国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之一规定,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开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开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数量的增多,人们越来越注重自己的生活质量,所以对于房屋建筑、公共设施的完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给公民提供更加便捷的生活,政府需要进行征地来支持大型工程的修建。而我们知道,征地政策是根据土地政策相关部门的规划作出的,所以各个省市...


·郑卅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郑卅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中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地经济的发展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郑卅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郑卅...


·承租土地使用权国有租赁土地使用权的规定?
      承租土地使用权国有租赁土地使用权的规定?一、《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 1、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国有土地租赁的适用范围。 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