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打赢官司不执行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打赢官司不执行怎么办?


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5、《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其他法律规定


1、承办人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受理条件的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法院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后,承办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执行条件的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尽管法院在执行通知中会责令被申请人报告财产,但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也是申请人的主要义务,如果申请人不知或不明确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必定会给执带来困难,所以申请人应该利用律师的专业优势与执行人员沟通有关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财产线索的调查核实、以及对不履行判决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是否采取强制措施等方面的问题,推动执行实质进行。


2、法院对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冻结


在执行中,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在实务中,有些财产并不是法院一纸裁定就能查封的,有的财产属于未进行权属登记建筑物;有的财产属于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财产;有的财产属于第三人占有;有的财产属于被执行人出卖但保留所有权;有的财产是被执行人出卖需办理过户登记的;有的财产是被执行人购买需办理过户登记财产的……上述情况,人民法院在查封财产时首先要对财产的权属进行判断,遇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登记在第三人名下,或由第三人占有,如果第三人也就是案外人提出排除执行的异议,那么人民法院就得先对该异议的内容进行审查,并且审查的结果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如果遇到上述案情,申请人不要轻信不能查封的任何说法,最好及时请专业律师,避免发生对申请执行人不利的结果。


3、有执行依据的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并对执行方案提出异议


申请执行的目的是获得财产利益,执行程序开始后,往往发现一个被执行人有多个债权人。这种情况下,其他已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怎么办?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的或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如何主张优先受偿权?如果申请执行人有律师,就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向主持分配的法院提出申请参与分配,申请执行人对法院制作的分配方案如果有异议,应当及时提起分配方案异议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保障自己的债权得到实现或部分实现。


在实际生活当中,经常会发生打官司,但是其中的一方当事人,对于法院已经作出的有效的判决,并不知情的状况,这个时候其实是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只不过这种强制执行,需要经过一定的手续的办理可能会相对来说比较麻烦。




·在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时,该第三人提出异议的,是否一律不予审查且不得执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63 、64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对异议部分不得强制执行,对第三人的异议...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一)受理范围:经本院一审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行政和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案件;已生效的涉外仲裁裁决、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不满1亿的国内仲裁裁决,和有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申请执...


·终身监禁的执行条件是什么
      终身监禁的执行条件是什么?1、主要针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2、凡是判处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决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作出终身监禁,并以此强调终身监禁一旦决定,就不受执行期间...


·对于遗嘱执行人写谁的名字?
       一、对于遗嘱执行人写谁的名字? 遗嘱执行人应该写在遗嘱的约定的时的执行人员的名字,遗嘱因于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效力,因此,遗嘱人自己不能执行遗嘱,而须由他人来执行。但遗嘱并不是任何人都可执行的,而只能由特定的人执行。有权执行遗嘱的人,即为遗嘱执行人。因为遗嘱的执行行为也是一...


·被执行人的财产经依法拍卖、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接受以物抵债的,对该财产是否必须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经依法拍卖、变卖未成交,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法律规定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有哪些
      法律规定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有哪些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


·自书遗嘱需要遗嘱执行人签字吗?
      自书遗嘱需要遗嘱执行人签字吗不需要的,因为自书遗嘱不一定要有遗嘱执行人,在份数上没有要求,一般由自己保管,或者交由指定遗产继承人保管。《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对自书遗嘱的概括性规定,具体...


·仲裁裁决如何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

  申请执...


·一、驾驶人员醉驾可以监外执行吗?
      一、驾驶人员醉驾可以监外执行吗?要看是否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二、醉驾需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批捕后一般在哪里执行?
      一、批捕后一般在哪里执行?批捕后一般都是在公安机关执行的,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执行逮捕必须由两名以上的公安人员进行。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宣布对其依法逮捕。然后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者盖章。被逮...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能不能出省?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能不能出省? 一、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能不能出省?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不能出省,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所以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能出省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