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两车事故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两车事故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综上所述,关于两车事故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误工费的计算是需要根据患者的收入情况来确定的,患者的收入状况是可以分为固定收入和非固定收入的,如果对误工费的计算有疑问的话是可以到本站网站来学习的,误工费的计算有争议的话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



·一、社会抚养费法院裁决后没钱交怎么办?
      一、社会抚养费法院裁决后没钱交怎么办?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可按照《民事诉讼法》...


·交通事故判刑一年缓刑两年重吗
      一、交通事故判刑一年缓刑两年重吗 不重,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


·股东分利润需要进行交税吗?
      股东分利润需要进行交税吗?利润分配不需要交税。如果股东是法人,分配利润不用考虑税金。如果存在税率差额,则有股东自行申报缴纳。如果股东是自然人,分配利润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20%,但是现在上市公司按照10%执行,很多地方也就按照10%的税率执行了。如果是分配给境外,需要扣税。...


·走错车道怎么处罚2023
      走错车道怎么处罚1,普通道路,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罚款200以下,一般是100元,不记分;2,逆行,罚款200以下,一般是200元,记3分;3,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罚款200元以下,记6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罚款200元以下,记3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交通同等责任是什么?
      交通同等责任是什么情形 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一)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二)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三)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意外交通事故是难以避免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意外交通事故是难以避免的,严重的可能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失,轻则会产生车辆剐蹭划痕等问题。面对交通事故的办法是等待交警依据交通法规进行调查和处理,绝不能驾车逃逸。驾车逃逸是情节极为恶劣的行为,那么车辆发生一点擦挂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一点擦挂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的规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的规定1、在因为交通事故受伤之后,要去申请赔偿,在这个申请赔偿之前,要先去对自己的伤势做个鉴定,通过鉴定之后才能知道受伤的具体情况以及受伤的程度,根据不同的伤势对应的赔偿也是不同的,当把手续都办完之后就可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在鉴定伤势的时候会有一些时间限制和...


·交通违章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交通违章拘留的条件有哪些?交通违章不仅会处罚金,还会扣分,甚至严重一点会被行政拘留,但是在道路上的很多司机并不清楚什么情况下会被行政拘留。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交通违章拘留的条件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违章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有误工费的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有误工费的赔偿吗?有误工费的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如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


·开车撞伤人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
      开车撞伤人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在开车撞伤人的情况下,虽然撞人的一方不是故意的,但此时毕竟也是给对方人身造成了损害,因此作出相应的赔偿也是应该的。而在进行开车撞伤人赔偿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问题。那究竟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选定仲裁却起诉 ...


·最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详述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可是生活中难免会发生意外,因此提前了解一下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有助于您在遇到交通事故时不会手忙脚乱。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详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立即停车 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在夜间,需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