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医疗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构成医疗损害责任应当具备四个要件,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违法诊疗行为,患者受到损害,违法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以及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的过错。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考虑到举证的难易,同时也考虑因过错的医疗行为而遭受侵害的患者能获得更多的赔偿机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常规、是否符合专业的标准,应由医疗机构负举证责任。二、医疗侵权如何赔偿?1、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2、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患者死亡的,支付患者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3、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被侵权人财产损失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4、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5、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综上所述,近年来引发医患关系紧张的一大原因就是医疗侵权,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导致医疗事故发生,会给患者及家属带来新的伤害。判决是否属于侵权,应该从构成要件出发,全面分析主观及客观因素,患者受伤和医疗人员操作是否有直接必然联系等。



·医药专利有哪些类型申请医药专利有哪些注意事项
      医药专利有哪些类型药品发明专利包括新药物专利、新制备方法专利和新用途专利。新药物,包括有医药用途的新化合物、已知化合物和药物组合物;新微生物和基因工程产品(生物制品);制药领域中涉及到新原料、新辅料、中间体、代谢物、药物前体、新药物制剂;新的异构体;新的有效晶型;新分离或提取的天...


·医疗事故鉴定条例全文 医疗事故的鉴定,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过程
      医疗事故鉴定条例全文 医疗事故的鉴定,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过程中是很重要的,如果不进行鉴定或者鉴定出来的结果有问题,对当事人来讲都是很不公平的。对此,我国专门规定了医疗事故鉴定条例,来对相关鉴定事项作出规范。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这个条例的内容吧。 医疗事故鉴定条例 第一章...


·医疗纠纷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医疗纠纷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一、医疗纠纷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医疗纠纷补偿协议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患者):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医疗责任事故分类有哪些
      医疗责任事故分类有哪些?经济快速发展的现代,医疗也成为了我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医疗事故频发,随之而来的医疗纠纷也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不管是大大小小的医疗事故,追根究底还是要落实到医疗事故责任上面。那么究竟医疗责任事故分类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带您了解一下吧。 一、...


·遇到医疗纠纷家属怎么办
      遇到医疗纠纷家属怎么办 一、相关概念介绍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


·进监狱多久可以保外就医
      进监狱多久可以保外就医 一、进监狱多久可以保外就医 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 二、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形是什么 1、《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三级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


·如何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怎样办理
      如何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怎样办理 一、如何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怎样办理 1、是否存在损害事实; 2、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3、损害事实与医疗过错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过错鉴定属于司法鉴定,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医疗纠纷与事故行政处理引发的行政诉讼以及涉嫌“医疗事...


·聊城医疗纠纷律师处理遗留纠纷的类型 各地区都有发生过医疗纠
      聊城医疗纠纷律师处理遗留纠纷的类型 各地区都有发生过医疗纠纷,聊城的朋友可能也已经遇到过医疗纠纷了,很多人已经聘请了聊城医疗纠纷律师来帮助自己解决医疗纠纷的问题。请律师帮助自己解决医疗纠纷,可以减少自己很多麻烦,律师会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来帮助您解决医疗纠纷的问题,但是具体的内容...


·扬州工伤九级赔偿都包含哪些费用 (一)、医疗费
      扬州工伤九级赔偿都包含哪些费用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


·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条文是什么?
      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条文是什么?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