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现如今有不少人举办工厂,工厂的出现使得物品生产更为迅速和标准。但是工厂总会面临拆迁,所以不少工厂老板感到头疼不已,因为厂房拆迁是没有土地补偿金的,所以不知道到底会不会对他们有所补偿,会有什么补偿。在这里,就来为您解答一下“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赔偿的范围有以下几项:1、房屋、建筑物补偿应当以相关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低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并依照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2、设备重置补偿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当地有关规定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3、拆迁费用补偿(1)停产停业损失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何种情况下是“可以”补偿,何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补偿,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针对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业务、经营状况、赢利情况进行个案评估,才能确保公平的实现,当然具体数额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2)设备搬迁安装费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在《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中也明确“拆迁非居住房屋,拆迁人还应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的补偿办法。具体而言,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被拆迁人或承租人依照确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也可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确定。(3)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跟员工的劳动合同,结果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综上所述,厂房拆迁补偿有房屋、建筑物补偿,设备重置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甚至由于拆迁产生的损失也可以算在补偿费用中,因此遇到拆迁时可以根据补偿标准,索取一定的补偿费用。以上就是对“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问题的回答。


·一、二手房买卖网签即备案吗?
      一、二手房买卖网签即备案吗? 二手房买卖网签是备案登记。 二手房的备案可以维护买卖双方的正当权益,二手房买卖行为均须进行网上备案,目的就是有效防止购房人误购查封房产、防止一房多卖、避免房地产经纪人违规操作等情形的发生。 二手房的网上备案是个全新的操作模式,有个熟悉的过程,二...


·父母不在兄弟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现实生活中,如果父母不在人世,兄弟姐妹之间关于房产纠纷的事情越来越多。按道理,都是一家人,应该和气生财。但是遇到父母不在兄弟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有哪些处理方式?下面我们通过下文带您做个学习了解。 一、什么是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


·二手房购销合同可以贷款么?
      我们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会和房产中介签署购销合同,来确定达成买卖关系。房产购销合同是重要的凭证,那么二手房购销合同可以贷款吗?有哪些方式呢?我们就这些常见的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让我们一起通过下文做一个了解。 二手房买卖合同能贷款的,有下列贷款方式: 一、商业贷款 商业房贷是...


·2023年“大棚房”被拆是否能够获得补偿?
      “大棚房”被拆是否能够获得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要在农用地上进行非农业建筑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且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因此,这些原属于种植农作物的大棚没有经过审批,被拆迁人私自在大棚内建设房屋的行为明显是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这些已建成的“大棚房”属于违法建筑,应当...


·上海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是什么?
      在上海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是多少在上海打拼的人梦寐以求的事,房价随着时间的增长也一直居高不下,上海的房价更是让大多数人望而却步,渴望着国家调整政策使房价降温,国家也在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来缓解购房压力,下面的我们为您介绍在上海首次购房优惠政策。 ? 一、上海购首套房条件  所谓的“首...


·签订按揭买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由于买房往往需要很大的一笔资金,因此很多人在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都会选择按揭买房,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签订按揭买房合同,那你知道签订该类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按揭贷款买房,签订合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一、 关于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律条例规定情况有哪些?
      一、 关于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律条例规定情况有哪些?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


·买房子怎么贷款划算?
      现在的年轻人基本工作几年都会选择买房,不只是为了结婚用也是想给自己一个稳定的住处。不过现在的房价上涨的速度已经不是我们工资的涨幅能跟得上的了,所谓是房价年年涨工资倒很有跌的可能。买房给年轻人的压力是很大,所以您一般情况都会选择贷款买房,那么怎么贷款划算呢,我们在下文解答。 买房子...


·房产合同诈骗立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合同诈骗立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二、合同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


·恩施段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恩施段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看到政府组织实施拆迁工作,也经常看到一些人不愿意拆迁而当钉子户,人们之所以选择当钉子户,其实也并不是舍不得房子,可能是因为在拆迁补偿款这部分没有与政府协商好,这也是您最关注的问题。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恩施段房屋拆...


·房产买卖过程中发生的逾期过户情况是比较多的,此时需要卖方协助
      房产买卖过程中发生的逾期过户情况是比较多的,此时需要卖方协助买方一起办了过户手续,但有的时候逾期过户也是会出现在买方身上。那么二手房买方逾期过户有什么风险?如果二手房卖方逾期过户该如何处理,怎么办呢?下文就将给出具体的答案。 一、二手房逾期过户有哪些风险? (一)房屋权利受到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