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汽车租赁合同补充条款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系统的不断完善,汽车的使用率越来越高,由此诞生了一个新生行业:汽车租赁。出于安全的稳定性,在租赁汽车时我们务必要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及汽车租赁合同补充条款。那么,汽车租赁合同补充条款一般包含哪些内容呢。下文我们将为您一一列举。

一、车辆租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提供替换车辆时,出租方有权按如下原则收取停租补偿金,如车辆还回后需要延期修理,按同样原则收取维修期间补偿金:⑴无责任或次要责任免费;⑵同等责任收取事故车维修期间租金的40%;⑶主要责任收取事故车维修期间租金的50%;⑷全部责任收取事故车维修期间租金的60%。责任确定以交警的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为准,否则视为承租方全部责任。
二、承租方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违章行为导致罚款及罚分由承租方负责及时解决,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进行处理的,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押金中扣除违章罚款及每次违章100元和每个违章扣分100元的服务费。
三、 承租方使用信用卡租车的,同时授权本公司可以采取离线扣款的形式收取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违章处理罚款及服务费、预定金、各种赔偿等与当次租车业务有关的全部费用。如车辆续租租期超过预授权期限,而承租人不能回门店办理延长预授权时,出租方有权将预授权转为离线消费,承租方还车时如需退还剩余款项须交纳2%的手续费。
四、车辆续租必须获得出租方书面或短信许可,否则视为逾期归还车辆,加收正常租金20%的违约金。
6、出租方已经将车上配件制作了标记,如车辆还回时标记遗失或严重损坏视同承租方私自更换备件,承租方应按照配件价格的200%赔偿出租方。
五、 承租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所发生的扣分、罚款,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方可协助办理。以上就是我们整理出来的关于汽车租赁合同补充条款的重要内容。在汽车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违章行为时应如何解决问题、如何续租车是汽车租赁合同补充条款的重中之重,未免导致财产、信誉受到侵害,我们在汽车租赁时需加倍注意。


·去税务局买车船税需要什么资料
      去地税局缴纳车船税,应提供这些资料:(一)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及复印件。(二)单位车辆,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个人车辆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三)机动车未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纳税人应提供车船购置发票、出厂合格证...


·车辆盗抢险保额是怎么计算的
      车辆盗抢险保额是怎么计算的一、车辆盗抢险保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盗抢险的保险金额由您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车辆盗抢险价格需按照投保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吨位数查找基础保费和费率,计算公式为“基准保费 = 基础保费+保...


·夫妻之间离婚协议车辆怎么写?
      夫妻之间离婚协议车辆怎么写? 一、夫妻之间离婚协议车辆怎么写 双方达成离婚的意向,对于财产,写清楚怎么分就可以了。比如注明一方要车子,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现金补偿等。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


·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
      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现在很多司机都存在酒驾的行为,虽然交通法规有比较严格的处罚规定,但酒驾行为依然屡禁不止,而且很多司机并不知道处罚规定,那么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 酒驾驶撞死人是过失犯罪,饮酒是故意的行为...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


·醉酒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如何处罚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醉酒骑摩托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摩托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醉酒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合并处罚。《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缓刑吗?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缓刑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缓刑吗? 交通肇事逃逸是不可以判缓刑的,判缓刑的条件也只限于很少例如逃逸后主动自首或者在得到事故死亡家属的谅解可以轻判但是不可以缓刑。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


·一、交通事故误工期有没有年龄限制?
      一、交通事故误工期有没有年龄限制? 1、有,需要年满16周岁才可以主张误工费,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就没有误工费,但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 可以要求误工费。 2、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十级伤残需要赔偿哪些损失?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十级伤残需要赔偿哪些损失? 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范围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


·机动车保险条款具体内容是什么?
      机动车保险条款具体内容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7最新版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