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异地离婚官司在哪里打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异地离婚官司在哪里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二、诉讼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否则只会白跑一趟,因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是不会受理当事人的起诉的。对于那些身处异地的夫妻来说,如果要诉讼离婚,则更要了解诉讼管辖的问题,否则会浪费很多心力。一般来说,每个城市每个区都会有基层法院,不过实际是去自己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还是去对方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这就是需要进一步确认的问题了。


·最新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最新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自即日起执行,并同时废止了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将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的征地...


·莲花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依据什么执行?
      莲花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依据什么执行? 莲花县征收土地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征收土地管理,规范征收土地秩序,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衡水征地补偿标准
      衡水征地补偿标准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征地补偿的问题,开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们在进行补偿的时候,每个地区都是需要根据当地的当年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相关的政策的。那么,衡水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2017衡水征地补偿标准 1、房屋价值补偿...


·土地使用权转让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转让到期怎么办? 很多市民面临在买房或买地时,总会有这样的担忧: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再花大价钱续期重新获得使用权还是由政府收回是个比较困惑的地方。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到期怎么办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为了保证债务人无力还款时债权人的权益不受损失,在进行借贷时债务人需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等物品作为抵押,若债务人不能按约定偿本付息则土地使用权证归债权人所有。而债务人在将土地使用证作为抵押物贷款后,当事人双方必须携带相关的的证件...


·2023衡阳市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衡阳市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更名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更名么?我国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村民要想使用集体土地修建厂房,就得拿到集体土地使用权。在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了使用者的名字、土地面积、位置等信息。在特定情况下,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那么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更名么?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


·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从实质上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决定)的性质为合同,因此,只要满足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该协议(决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同时具备以下几方面内容,该协议(决定)便有效: 1、签订协议(决定)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税依据是什么1、营业税。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税率计算缴纳。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规定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在道路建设加大了力度,同时也让各个城市的联系更加便捷。其中在高速公路方面有明显的体现。那么,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呢?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进行高速公路建设所占用的土地所补偿的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计算。 ...


·防城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防城港是我国沿海城市,近年来发展比较迅速,在城市扩张过程中,周围郊区的土地会被占用。那些本来从事耕种的农民,失去土地后就没了收入来源。政府在征地之前,会通过公告的方式告知征地补偿方案。那么,防城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一、防城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