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依法保护农民在土地上的权益。当国家需要征用这些土地的时候,也会依法进行赔偿。近日,有些人在本站网站上咨询。酒泉市也在进行宅基地征收了,对于酒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本站我们特意搜集了一下的内容供您参考。宅基地拆迁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且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1、宅基地拆迁需要单独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
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
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2、宅基地和房屋应当分别补偿

【1】宅基地和房屋应分别补偿
农民的宅基地在土地属性上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应当归村集体所有,之后由村集体分配给本村村民使用,而村民在所分配得来的宅基地上自建住房,这里住房的所有权就应当归于村民所有。在遇到农村房屋被征收时,有两种补偿。一是对宅基地的补偿,二是对房屋的补偿。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被征地的村民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就要给村民分配新的宅基地,否则应当将土地的补偿款归于被征地农民。而针对房屋的补偿,因为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的补偿款应当归村民所有。
【2】宅基地及房屋补偿方式
对宅基地补偿的标的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因此针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形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以置换的形式,二是以货币的形式。置换补偿就是指,在规划的安置区内按照不同地价折换不同大小的面积进行安置;货币补偿就是指,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宅基地按照平米价格进行货币补偿。接下来就是对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因这部分是对物品所有权的补偿,所以针对这部分的补偿方式就只能是货币补偿。其中包含被征收人所建设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作物树木等,具体的标准由政府制定,下级政府所制定的标准必须高于上级政府制定的安置标准。
【3】宅基地及房屋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所以说,酒泉市征地补偿标准会由当地政府给出的指导价,结合当地农村发展水平,再根据赔偿的计算公式来给付赔偿。对于单独补偿和分别补偿等也有补偿规定。希望这篇文章,能够解决您的疑问,具体的问题还可以到本站网站来咨询。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权
      在您的传统观念中,父母过世后,遗留下来的财产资金都应归子女所有。但是在农村中,有一项特殊的资产,那就是宅基地,那么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由子女来继承呢。下面请看,为您整理的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权的资料。 一、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家庭共同...


·房产土地使用年限50年是什么意思?
      房产土地使用年限50年是什么意思?近几年,我国的土地价格涨幅不断增高,土地也成为越来越稀缺的资源。国家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规定了个人以及单位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有一个年限上的限制。人们购房之后会在产权证书上看到土地的具体使用年限,那房产土地使用年限50年是什么意思?一起来了解一下...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很多人拥有了划拨土地却不是十分的清楚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在这里就有的我们从划拨土地出发介绍一下,什么是划拨土地、划拨土地获得的方式以及划拨土地的使用年限。1、什么是划拨土地划拨是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划拨土地没有使...


·福建道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福建道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指得是政府用于公共事业建设时造成占用土地的,应对群众给予的赔偿。这个政策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了国家以人为本的原则。福建拥有依山傍海的地理特征,经济也高速发展,因此,城市建设也要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脚步。那么,福建道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 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如今社会,城市的面积是一年比一年扩大了,城市周边的很多耕地都被征用,很多农民都失去了生活的来源。那么国家在对于这类事情上其实是有着相关的严格的补偿标准。但是总体来说各省又有所差别。下面我们就以重庆市 征地补偿标准为例,了解一下。 重庆市土地征用赔偿办法相关情况参考如下: 一、征用...


·公司以土地投资入股如何缴税?
      公司以土地投资入股如何缴税?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可以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是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就牵涉到缴税的问题,根据财税法的规定以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资入股的,不征收营业税,但是不征收营业税,其它税种是如何缴纳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公司以土地投资入股如何缴税的问题。公司以土地...


·绵阳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绵阳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绵阳市征地拆迁 补偿 安置实施办法 第一章征地补偿 第一条 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市人民政府审查公布,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标准执行。 第二条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方法: (一)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均按...


·宅基地拆迁时,超占部分的补贴属于谁?
      拆迁宅基地补贴归集体所有,不存在什么超占补贴,无论国之征用、新农村改造、集体搬迁等等,宅基以上的地面付诸物补贴归被拆迁户所有,而土地征补归集体所有,无论宅基大小,收归时一律平等!注:由于各地区的拆迁补贴执行情况不等,所以地方政府也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拆迁补贴实行优惠于民!但要明确...


·兴宁市鸿贵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
      各类土地使用年限如下: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


·进行土地纠纷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进行土地纠纷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有网友咨询,其所在村落分配土地时起了纠纷, 一方和村委联合私下写了份协议书,后又欺骗无知村民领土地证的时候必须签下。但那协议书大部分人都是不知道内容的,且不属于自愿的。 这种情况下应该找谁进行土地纠纷调解呢?我们将为您答疑解惑。 一、土地纠纷...


·多层置换高层土地使用是什么?
      多层置换高层土地使用是什么? 国家需要适应经济的发展,地区的建筑也需要改造,不少老百姓需要置换楼层,在人们的生活中,有关于多层置换高层土地使用问题层出不穷,多层置换高层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也是人们头疼的问题,接下来将为您解答由此问题延伸的相关问题。 一、多层的含义 多层,指“多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