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几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几分?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同时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5)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7)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二、交通肇事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还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无论何种情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2、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3、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虽然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在学界部分学者认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不深。因此,对其处理不宜过重,具体把握尺度也宜宽不宜严,所以要对逃逸行为的时间和空间作必要的限定。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最低违法成本是驾驶证扣12分,这是在不触犯刑法的情况下。交警还会对违法人进行罚款或者拘留。一旦情节严重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判刑最高可以是7年有期徒刑。公安机关对交通肇事逃逸判定有严格条件和规范。



·刑事诉讼法一审制度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的刑事案件其实不在少数,当警察抓到嫌犯,送至法院进行审判,会经历一系列的诉讼制度。公安机关提交证据,法院要将案件整理,并依照法律给予判决,将嫌疑人绳之于法。一审是审判中必要的过程,是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关键,依法执行审判权,可以提高审判和刑事案件的工作效率。那么刑事诉讼法一审...


·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相信您对于毒品这两个字都有一种禁忌的感觉,从小就被教育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但是现实生活中仍然会有一些毒品犯罪的案件发生,在法院提起公诉的时候,也是需要律师对其进行辩护的,那么今天我们就带您去看看毒品犯罪辩护律师应该要做些什么。 一、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的职责 刑事辩护律师的职责...


·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当行为足以使他人产生性欲的情况下,那么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猥亵罪。而要想以此罪进行处罚的话,则还需要了解清楚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区分猥亵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1、客观方面。 (1)行为对象必须是己...


·传销200万定罪多少年
      传销200万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传销判刑期限是根据情节轻重来定的,情节轻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


·我国刑法对强迫卖淫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强迫卖淫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


·绑架罪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
      绑架罪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比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等,包括...


·行贿罪判决没收财产范围有哪些?
      一、行贿罪判决没收财产范围有哪些?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退捕几次能无罪释放?
      根据法律规定退捕几次能无罪释放?根据法律规定退捕两次能无罪释放,因为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退回补充侦查的话,它是有一个最高的次数规定的,也就是以两次为限,如果还没有侦查完毕,那么就需要对当事人采取一个无罪释放的措施。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对于一些犯罪的人员,他们很想要急切的...


·非法搜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每个人都享有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的权利,也就是说,个人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和事务不受侵犯。非法搜查行为从一定程度上扰乱了这种平衡,所以刑法对其进行了制约、规范。那到底非法搜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非法搜查罪 (一)非法搜查罪的概念非法搜查罪...


·组织卖淫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对组织卖淫罪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具体体现在它的定罪量刑方面,但是大多数人可能对此并不是特别清楚。为此,我们在下文详细介绍了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供你阅读。 一、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


·怎样认定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是当今发展最快的一项金融业务之一,它是一种可在一定范围内替代传统现金流通的电子货币,适用非常方便,因此很受欢迎。但是“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伏”,信用卡诈骗总是如鬼魅一般缠着信用卡业务的发展,甚至侵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构成犯罪,受到刑事追究。那么具体来说怎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