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结婚都是需要给女方送彩礼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在结婚都是需要给女方送彩礼的,这个在每个地方都是一种风俗习惯的,而且各地都是不一样的,不过一般都是不少的,从意义上说像是一种契约的,在结婚登记前可以作为一种承诺的形式的,下面就给您讲解有关结婚彩礼的法律法规的。其实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结婚彩礼的问题,只是民间的一种风俗习惯的,一般彩礼至少是几万元吧,还要黄金首饰等,也就是所谓的结婚财物的,有的家庭甚至是负有沉重的经济负担的,有点感觉像是失去婚姻的意义的。有的地方还有这个习惯的,就是男方给女方买一辆汽车的,有的地方是女方陪嫁的,各地不一样的。一般男方拿过去的钱也就是给女方陪嫁用的,不过法律对于彩礼有一些规定就是对于今后如果婚姻出现问题的,如果是起诉离婚要求返还彩礼的应该予以支持的,一般是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还有就是虽然领取结婚证但是没有实际生活的,以及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不过必须是以离婚为前提的,上面就是关于结婚彩礼的法律知识的,其实没有硬性规定的,只是民间的风俗习惯的。



·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原则都有哪些
      离婚夫妻要是不可避免的要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话,也要尽量的减少对子女造成的影响。而在争夺抚养权的过程中讲究一定的原则,毕竟此时基本都是由法官依法对抚养权问题作出判决的。那究竟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原则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原则都有哪些 (一)确保孩...


·我国民法典明确说明有近亲关系的双方是不能结婚的
      我国民法典明确说明有近亲关系的双方是不能结婚的,这是在医学角度上的考虑,也是站在人文角度制定的法律条文。我们国家在很多农村还有偏远地区还是存在很多的近亲结婚的现象,由于人们法律观念没有加强,人们还未了解近亲之间结婚带来的影响和害处。近亲(或是亲人关系)讲的是家庭三辈人或是三辈人之...


·诉前保全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吗?
      诉前保全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吗?可以申请保全,离婚诉讼是解除夫妻关系的变更之诉,如果同时兼有财产的给付内容,可以适用财产保全措施。如果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


·有无儿女并不是申请低保待遇的条件
      有无儿女并不是申请低保待遇的条件。家庭成员收入是确定城市低保对象的关键,能否取得低保关键是家庭成员收入是否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 《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规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


·夫妻因为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因为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


·返还彩礼
      对于返还彩礼案件,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是否结婚登记、是否举行婚礼及是否生育等情况、结合彩礼数额、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共同生活期间合理生活支出、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酌定判决返还彩礼的具体数额。对于一方婚前赠与另一方的金器,存在支持返还与不支持返还两种观点。具体判决,仍然要结合赠...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联系是什么?
      现如今您对于婚姻法和婚姻案件的关注程度日益增加,但大部分只是知道婚姻登记以及婚前财产分割等信息。但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这两种听起来意思差不多,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呢?下面就听听我们的介绍吧。 一、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 (一)有权...


·事实婚姻时间界定是多久
      事实婚姻时间界定是多久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定...


·一、离婚之后还要财产分割吗?
      一、离婚之后还要财产分割吗? 夫妻离婚之后是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如果没有过错男方提离婚要赔偿吗?
      如果没有过错男方提离婚要赔偿吗如果男方没过错,离婚时不需要赔偿。男方有过错,如出轨、家暴行为,可要求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该条确立了合法的婚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积极为人们争取更多的利益和保障。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积极为人们争取更多的利益和保障。五险一金的出现就是国家惠民政策的体现。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它们,五险一金包括什么?缴费比例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就为广大朋友详细介绍这一问题。 在我国现阶段,五险一金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