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不认罪的高管会怎样处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拒不认罪的高管会怎样处罚?


1、被告人不认罪,法院也会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情况作出判决。


2、被告人不认罪,表明态度不好,如果证据充分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会加重判决结果。


3、被告人不认罪,证据和庭审也不能证明犯罪事实或疑点很多,法官会保守的做出判决。


4、如果其他证据不确实充分,一来可能由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二来可能由法院作“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二、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被告人从被抓获之日起就拒不认罪,此类现象在毒品案件中尤甚。审判实践中,毒品案件一对一的特殊性致使定罪量刑主要依靠毒品买卖上下家的一致口供,缺少相应的实物证据。被告人心存侥幸,不愿如实供述,试图逃脱刑罚的制裁。


2、被告人被抓获之后如实认罪,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又改变口供,不愿承认犯罪事实。有些被告人在被抓获之初,迫于司法机关的强大压力,承认了犯罪事实,但其内心深处不愿接受制裁,抵抗改造。在最初的慌乱之后,重新构筑了心理防线,抗拒法律。


3、在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之间对作案分工合作的细节相互推诿,都不愿承担主要责任。此种现象在抢劫、抢夺案件的庭审中频繁出现。实施抢劫、抢夺案件的被告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且多是同乡、朋友关系结伙作案。在事发后,各个被告人为了减轻自身的罪责,都试图将责任推给他人,以减轻自己的刑事责任。


4、公安机关在证据上存在较多瑕疵,致使被告人在公安和检察阶段都自愿认罪,但到了法庭上,经辩护律师指点,即反悔拒不认罪,主要表现在强奸案件上。由于被害人的多次陈述,均与被告人的供述不尽相同,致使被告人在法庭上认为不是强奸而是通奸。


三、建议和对策:


1、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程序中,应当就全案的犯罪事实各个细节进行细致的调查讯问,从刑事诉讼的初始阶段就固定被告人的口供,打破被告人试图翻供不认罪的幻想。同时要尽可能多的搜集和固定实物证据以及证人证言,以佐证犯罪事实,多角度多侧面的还原犯罪过程的原貌。公安部门要加强证据意识,注重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把证据和事实紧密的结合在一起,使每一项犯罪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撑,证据与证据之间形成紧密的逻辑链条,环环相扣,完整而又详尽的再现整个犯罪过程。尤其针对共同犯罪,要对各被告人之间的分工细节进行详细的讯问,以利于区分各被告人的罪责大小。


2、检察机关,要严格把好证据事实关。对公安机关在证据上存在的瑕疵,及时提出补正意见。在审查起诉环节中,要紧扣案件的事实经过,及时地对被告人就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的重要犯罪事实进行详细全面的讯问,及时堵塞犯罪嫌疑人可能利用的一切漏洞,攻破被告人的心理防线,使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对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翻供的情况,要认真审查,仔细甄别,去伪存真。


3、在法院审判阶段,审判人员要向被告人宣传刑事法律政策,使其放弃抵抗,配合庭审,以利于自身的改造。首先要向被告人讲明是否抗拒国家司法机关体现了被告人的悔罪态度,直接影响对其的定罪量刑。其次,审判人员向被告人说明如果其承认公诉机关的指控,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简化审,按照法律规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通过对刑事政策的讲解,促使被告人转变态度,配合庭审,以达到节约司法资源的目标。


综上所述,在法庭上任何被告都是一视同仁的,如果在法庭上,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拒不认罪首先表明态度不端正,会对原定判决加重处罚。如果是在证据不是完全充分的的情况下会重新审核案件再做判决,不一定会加重处罚,具体还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未成年抢劫罪判决怎么判?
      未成年抢劫罪判决怎么判?什么样的处理才是最好的?怎么才能为未成年人做更好的判断?今天法律我们就来带您认识一下什么是抢劫罪,该从哪方面理解才是最好的,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才能算得上是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


·诈骗罪适用缓刑条件有哪些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使他人发生错误的认识,并由于错误的认识来处理自己的财产。有的刑事案件中,法官最后会对罪犯处缓刑,而诈骗罪也是有可能被判缓刑的,那诈骗罪适用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我们一起通过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6条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铰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什么人可以成为逃税罪的犯罪主体
      什么人可以成为逃税罪的犯罪主体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


·强奸罪光人证可以立案吗,强奸罪立案的标准有哪些?
      现今单身女性遭受骚扰的情况越来越多,作为弱势群体,保护自身不受侵犯是极其必要的。女性在受到侵犯后,及时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的我们在本文中阐述了强奸罪光人证可以立案吗,强奸罪立案的标准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奸罪只有人证可以立案吗? 被告强奸罪一般只有人证法...


·未成年犯罪的年龄该怎么计算
      未成年人在我国一般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对这部分人,相关法律在各方各面都是作出了保护的,要是未成年犯罪的话,则根据实际的年龄不同,具体的处理也是不一样的,由此期间,对未成年犯罪的年龄计算是多么的重要,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未成年犯罪的年...


·高利转贷罪能不能取保?
      一、高利转贷罪能不能取保?高利转贷罪是可以取保的,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


·我国居民缓刑结束后可以移民吗?
      一、缓刑结束后可以移民吗?有犯罪记录都大多数不行。现在除了希腊移民对无犯罪证明无特别要求,其他都需要提供。我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2、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3、有未了结的民事案...


·吸毒刑期是怎样的,毒品犯罪有哪些?
      当今社会,吸毒者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没有正确的认识到吸毒只是一个违法行为,并不会构成犯罪。还有人问过我们,吸毒的刑期是怎样的,毒品犯罪有哪些了?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一一做出解答,请您阅读下文。 一、吸毒刑期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吸毒是犯罪,因此,如果行为人只是吸毒,是不...


·刑事诉讼法三日内告知的情况包括哪些?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很多时间节点需要您注意,一旦错过的话,会导致某些法律行为无效。我国刑事诉讼法里面专门有关于期间的规定,其中详细规定了24小时和三日时效。那么刑事诉讼法三日内告知的情况包括哪些?下面我们结合刑诉法有关知识给您做个介绍。 一、刑事诉讼法三日内告知的情况包括哪些?...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条入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条入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条入罪的法律依据是:《刑法》、《刑法修正案(九)》等。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处于高发态势,既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又往往与电信诈骗等其他犯罪存在密切关联,社会危害日益突出,必须依法予以惩治。20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