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业诈骗罪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商业诈骗罪的类型主要有哪些?1、预付金诈骗,犯罪者会引诱潜在的投资者提前为那些貌似有利可图其实根本不存在的生意预付费用。犯罪的形式有很多种,包括金融贷款骗局,西非的诈骗以及彩票诈骗。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这种诈骗已经应用互联网变成了一种全球化的犯罪模式。2、破产诈骗,犯罪者通过相关的信用卡设备或者是贷款的方式欠下大量的债务,然后宣布破产以逃避偿还欠款。3、保险诈骗,犯罪者欺骗保险公司以非法获得保险金或是冒领不属于他们的保险金。此外,保险公司或其员工也会欺骗客户或其它保险机构以谋取利益。4、房地产诈骗,房地产诈骗是指以诈骗手法骗取房地产或其楼款。5、证券诈骗,这种诈骗包含了各种不同的违法行为,像是从客户账户里窃取股票,或是精心策划的在股价和成交量上动手脚等以操控股价。二、商业诈骗罪量刑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以上五种常见的商业诈骗的类型,可能有些人在现实生活当中都经历过的。无论是哪一种商业诈骗,就比如说房地产诈骗,房地产所涉及的资金非常的大,投资者一旦上当受骗,其被骗的这些款项要想全数追回是非常的不容易的。预防商业诈骗的核心还是在于对于商业活动要时刻保持一颗警惕心。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入罪标准是什么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入罪标准是什么?(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


·法律规定绑架罪算继续犯吗
      法律规定绑架罪算继续犯吗 法律规定绑架罪算继续犯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法律规定绑架罪算继续犯吗? 是属于继续犯的; 以下罪名属于继续犯 1、侵犯自由的犯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重婚罪,绑架罪等; 2、不作为犯罪: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行贿多少金额构成行贿罪
      在我国,自然人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行贿行为与单位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贿,此时触犯的罪名是不同的。而实际是否构成犯罪,则还要看具体行贿是否达到了规定的金额或者符合规定的情节。那其中公民行贿多少金额构成行贿罪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行贿多少金额构成行贿...


·故意杀人罪后无钱赔偿民事诉讼怎么办?
      故意杀人罪后无钱赔偿民事诉讼怎么办?为了防止社会不特定主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各种刑事法律规范在,在刑事法律条文中,对各种犯罪类型都做出了规定,故意杀人罪是其中的一种罪名。根据我过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若需要承担民事责任,需要先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若...


·犯罪构成要件的作用是什么?
      犯罪构成要件的作用是什么?1、犯罪构成则着重表述的是犯罪的规格和标准,从微观上确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具备某种犯罪的特征;2、犯罪构成则是具体行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特别是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是从犯罪构成而不是通过犯罪概念区分的。3、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又是相互联系的。犯罪概念是...


·刑事辩护的一般原则有什么?
      刑事辩护的一般原则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的原则以及司法机关负有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的义务的原则我国法律规定被告人享有辩护权,是不附有任何先决条件的,没有“但书”规定的限制。这就表明:1、辩护权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诉讼权利贯穿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受诉讼阶段的限制。被告人具有...


·故意伤害罪重伤累犯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故意伤害罪重伤累犯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故意伤害罪重伤累犯会受到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


·放高利贷会不会涉嫌犯罪
      放高利贷会不会涉嫌犯罪一、放高利贷会不会涉嫌犯罪 一般而言,所谓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目前,法学界不外乎三种不同的观点。 1、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如目前的规定是民间借贷利息不准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


·山东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山东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山东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司法机关颁布《关于确定抢夺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上述数额适用于2013年11月18日《解释...


·徐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徐州属于江苏省比较出名的一个地级市,而要是在这个地区犯寻衅滋事罪的话,一般也是根据江苏省关于此罪的具体量刑规定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徐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


·新刑法抢夺多少钱构成犯罪
      一、新刑法抢夺多少钱构成犯罪 《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