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土地使用权纳税标准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上海土地使用权纳税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土地使用权纳税标准是什么?

1、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下列不同区域,分为六个纳税等级:

(1)内环线以内区域:一至三级;

(2)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区域:二至四级;

(3)外环线以外区域:三至六级。

各纳税等级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市地税局确定并公布。

2、各纳税等级区域的税额标准如下:

(1)一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30元;

(2)二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20元;

(3)三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12元;

(4)四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6元;

(5)五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3元;

(6)六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

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专有的,计税土地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上未记载土地面积的,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

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三、如何确定土地使用税计税面积?

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共有的,以所在宗(丘)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房地产登记中已对宗(丘)地面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分摊的,计税土地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分摊土地面积为准。

未经房地产登记或者房地产登记中未对宗(丘)地面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分摊的,计税土地面积依如下公式计算:计税土地面积=纳税人的房屋建筑面积÷宗(丘)地内所有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宗(丘)地面积。

前款规定的宗(丘)地面积、纳税人的房屋建筑面积、宗(丘)地内所有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及其他房地产登记资料为准。宗(丘)地内有专有土地的,确定宗(丘)地面积时,应当扣除该专有土地的面积。

综上所述,上海市企业使用城镇土地进行建设的时候,要按照土地产权证书上的面积计算土地使用税。根据上海市政策,土地使用税按照6个等级征收,最高一个级别是每平米30元。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可以由实际使用土地的企业承担纳税义务。


·信用卡诈骗管辖户籍地如何确定?
      信用卡诈骗管辖户籍地如何确定?当前,随着我国消费拉动经济的比重越来越大,我国信用卡的使用情况也更加普遍和通用。在手头不宽裕的时候透支刷卡已不是罕见的事情。但同时我们也要提防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对持卡人进行诈骗。那么,今天,探讨的主要内容就是信用卡诈骗管辖户籍地如何确定? 一、信用卡...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按照规定,如果是经过批准可以去外地的,那么就可以,反之就不可以。《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有土地证吗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有土地证吗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有很多种方式,其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也不少,但是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有土地证吗,能否获得土地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人最为关心的,有了土地使用权证才能在法律意义上获得了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获得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口头的,...


·购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规定是什么?
      购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规定是什么?购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规定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来进行一个办法,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地皮建议不要购买,如果你购买后无法办理产权证就很麻烦。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


·中介未告知土地使用年限算违约吗?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土地使用者对土地拥有使用权的期限,根据我国土地使用相关管理条例,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在70年左右。但是很多人在购买房产时并没有清晰的关于土地使有权年限的概念,很多房屋中介也并没有明确告知其相关内容。那么中介未告知土地使用年限算违约吗?土地使用年限规定土地使...


·老房子土地使用权相关证件怎么办?
      我们国家的偏远地区,现在对于这些的土地建设也正在越来越完善,那么如果涉及到老房子的话,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证件,应该要怎么办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可以依照相关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来进行办理。具体看下面的文章。 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可以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一)办理集体...


·落地的红绿灯能拍照吗
      不能拍照。这个情况一般是不能拍照了,落地的红绿灯就是临时红绿灯,意思就是本来的红绿灯坏了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暂时使用不了,才拿一个临时的放在相应的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


·建设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建设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建设用地,顾名思义,就是拿来做建筑,建楼房建厂房建公共建筑物等的土地,取得国家同意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才有资格在这些土地上进行开建。如果没有的话是不允许擅自开建的。那么,建设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今天,我们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建设用地使...


·一、购买房地产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购买房地产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规定购买房地产违约金的比例不得高于合同总额的30%,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 公务员之家,全国公...


·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是农民的衣食父母,但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不得不对土地进行征收用于建设用地,农民失去了土地自然应得到相应的补偿。所以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一直是农民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为了维护农民的权益,国家制订了相应的补偿标准,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 土地...


·集体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程序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批准之后,并缴纳一定的费用后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如果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如何办理转让手续呢?今天我们对集体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程序的具体流程为您介绍一下。 1、申请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