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三七责任赔偿应该要怎么赔?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三七责任赔偿应该要怎么赔?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赔偿对方的损失时,先从应当赔偿的总额中减去交强险限额,余下的当事人赔偿70%。如是当事人的车有商业三者险,实际上当事人的这70%也先由保险公司赔偿。对方赔偿当事人的损失也一样,只是他的责任是30%。

二、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哪几种?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4、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三、小事故私了的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现场的,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前,当事人应记清对方的姓名、单位、车种、车号;

2、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后,由肇事方写明事故事实,经双方签字后,交给受害方;

3、双方交换驾驶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4、当事双方应在2小时之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小时),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共同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案,逾期不到的按不及时报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5、注意: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处理现场后,当事双方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处理现场前肇事方写明的交通事故事实认定责任;

6、发生碰撞固定物的单方交通事故时,当事驾驶员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案,并将车辆移至路边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处理;

7、对当事人按规定自行处理现场的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事故处理简易程序办理结案手续,不再受理此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经济赔偿只调解1次。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一般都需要先进行责任的认定之后才会计算赔偿的事宜,不管是医疗的费用还是伤残的费用都会按比例来进行给予,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一般都是按条款来进行办理,这样才能保障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情形都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情形都有哪些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应该按照下列四种情形...


·上海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丢失了怎么办?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是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非常重要的协议。上海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对于在上海市发生交通事故的人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丢失了该怎么办?我们为您简单解答一下。 ...


·一、如果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一、如果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如果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由事故责任人承担。如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首要的责任人是工程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应对损害承担责任。您所理解的“交通事故”一般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之间发...


·贵阳儿童车祸的理赔标准是什么?
      贵阳儿童车祸的理赔标准是什么? 一、赔偿标准 1、医疗费赔偿标准 指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房地产交易其实更多表现为一些商品房、办公楼的购买。由于这些属
      房地产交易其实更多表现为一些商品房、办公楼的购买。由于这些属于不动产,因此在实际购买的时候除了当事人要达成一致外,同时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可能就会涉及到公证的问题。那通常哪些房地产交易需要公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房地产交易需要公证 房地产公证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关键,责任划分不合理容易引起责任纠纷,导致责任履行延期。一旦引起纠纷,问题的处理也变得复杂,需要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的程序的有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的程序 经过上述的准备,再书写起诉状进行立...


·一、发生交通事故人伤如何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人伤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人伤的处理方式如下。 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 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 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 分道...


·车辆不买交强险会有什么后果
      车辆不买交强险会有什么后果1、什么是交强险?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材料有哪些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一方转移财产的情况,此时对于受害人来讲就是不利的,不过法律同时也规定了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不过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那么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材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材料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以...


·一、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如何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将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身的损害,来进行一定的丧葬费用,还有被抚养人费用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交通事故处理有效期: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
      交通事故处理有效期: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由于篇幅限制,如需详细解答,建议向律师进行咨询。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当时有损害发生,应当在三年内起诉。《中华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