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体开货车摔骨折算不算工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个体开货车摔骨折算不算工伤?个体开货车摔骨折算工伤,但前提必须是开车的司机和雇佣者形成劳务关系或者是劳动关系。在公司摔伤,如果跟工作有关的话,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是多少?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他们也是需要有一定的营业执照,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的同时,他们也可以雇佣劳动者,如果已经形成了法律当中所承认的劳动关系,所以在工作单位当中存在着一些伤害,仍然是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对人身的鉴定是为了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而对车辆的鉴定,则往往是为了对车辆定损,这二者都是为了日后的赔偿做准备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吗?我们将在以下内容中具体介绍。 一、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 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定损已成为惯例,在保险公司眼里,由他...


·指示交付受让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指示交付受让人的义务有哪些? 1)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2)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3)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


·北京机动车牌照更换怎么办理
      北京机动车牌照更换怎么办理 一、北京机动车牌照更换怎么办理 办理地点:机动车所有人根据身份证记载的地址,到所属车管分所申请变更号牌业务;或者根据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地址,到所属车管分所申请变更号牌业务。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日:9:00-16:0...


·股票交易费用的组成有哪些
      股票交易费用的组成有哪些股票交易手续费主要由3方面构成:佣金(买卖股票都要收) 印花税(卖出股票才收) 过户费(沪市股票才收)。而其中印花税,目前的政策是卖出股票才收,是成交金额的0.1% 。过户费则是沪市股票才收,按股票成交数量来计算,每1000股收1块钱,不足1000股按1块...


·一、两死一伤交通事故会怎么判刑?
      一、两死一伤交通事故会怎么判刑?两死一伤交通事故的判刑大概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


·一、 围巾哥骑电动车与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一、 围巾哥骑电动车与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围巾哥骑电动车与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


·山东儿童车祸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山东儿童车祸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儿童也是人,所以都是参照以下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只是标准上以及某些项目可能无法得到赔偿: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


·一、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处理办法是什么?从行政责任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


·交的养老保险是否可以退
      交的养老保险是否可以退 一、交的养老保险是否可以退 看情况,你应该是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较高,最低按当地平均工资60%缴费,最高按当地平均工资300%缴费。 缴费比例是20%,其中8%进入到个人账户,也就是个人缴费的40%进入到个人账户,其余60%缴...


·交通肇事逃逸致伤残应该怎样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致伤残应该怎样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


·交强险护理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首先对于交强险医疗费赔偿对营养费以及伙食费的补助是否包括是有不同意见的:第一种是根据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指出,其中的赔偿是包括营养费和住院伙食的补助费的;另一种观点是认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是属于无效的,其中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