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以简历和社保不一致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以简历和社保不一致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一、公司以简历和社保不一致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公司以简历和社保不一致为由辞退员工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法合同》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错解除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违法辞退的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总之,简历和员工的实际社保缴费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下,公司不能单方面的辞退职工。但也提醒各位劳动者,在制作个人简历的时候一定要实事求是,相对谨慎一些,毕竟简历是用人单位了解自己的第一印象。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您都明白的一件事情是,建筑工程的质量是一定要过关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建筑工程都是存在质量上的问题的,因此需要验收,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建...


·建筑工程承包分包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建筑工程承包分包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项工程的建设实施,有时候不仅仅是由一个单一的公司或工程队完成的,特别是相对于工程量较大的情况而言,工程分包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有利于进度的加快,而且更便于管理。那么工程的并不是随意分包的,否则会产生很大的安全隐患,那么建筑工程承包分包需要注意哪...


·一,工厂劳动者随时可以辞职吗?
      一,工厂劳动者随时可以辞职吗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的员工想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但是这是在一般情况下要这样做,在一些特殊情况,员工有即时解除权,即员工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通知用人单位。二,什么是劳动者的即时解除权?劳动者的即时解除权...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


·工商登记注册流程主要是什么?
      工商登记注册流程主要是什么? 一、工商登记注册流程主要是什么? 注册流程 第一步 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资料 时间...


·工程转包纠纷如何处理?
      工程转包纠纷如何处理? 一旦建设工程被人民法院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程转包,就必然会产生一系列纠纷的发生,那么掌握如何来处理这一系列纠纷就显得尤为必要了。 1.工程转包合同效力的认定及处理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工...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包含哪些基本环节?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包含哪些基本环节? 一些建筑企业存在管理不善,对原材料把控不严等问题,如果没有及时整改,就有可能在施工过程中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会导致人员伤亡,并造成比较大的经济损失。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包含哪些基本环节?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求职者在新的用人单位要提供的证明性文件,是新单位为了避免人事纠纷需要劳动者提供的,同时该证明也证明了劳动者现在的工作情况以及在原单位的基本工作情况,有利于现在的单位对劳动者有一个了解。关于证明怎么书写我们做了一些整理工作。 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最新9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9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最新9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九级伤残,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


·在我们国家雇佣童工是不合法的行为
      在我们国家雇佣童工是不合法的行为,那么还是有些人知法犯法,那么如果拖欠童工工资怎么办?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其实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并且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也可以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具体的我们一起来通过下面的文章来了解。 被拖欠童工工资该怎么办? 1、收集相关证据...


·装修误工费受伤应该由谁来赔偿?
      装修误工费受伤应该由谁来赔偿? 是否需要对工人进行赔偿,看当时双方是否有签署相关的合同及一些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来说,以下一些情况需要注意: 1、如果与装修施工方有签定正规的装修合同,合同条款中对此类情况有相关的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话,装修公司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