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根据什么法律条文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根据什么法律条文1、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劳动者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对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考虑到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结合国外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的规定,主要应以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为主,以禁令、申明等防范、补救措施方式为辅,违约金和定金方式不宜适用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场合。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特定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相对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债务的责任方式。尤其在单位违约时应首选以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式来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这对于竞争日趋激烈、业相对困难的形势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应当注意的是,继续履行仅发生在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形。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一般不能援引实际履行制度。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有人身依附性,如果强制劳动者履行劳务,无异于对债务人人身施以强制,侵犯人身自由,与现代社会以人格尊重、人身自由受保护的基本价值相违背。劳动用人单位如违反这类合同时,应按照我国的劳动补偿金两倍的标准进行赔偿。劳动者违约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对方的违约金和相应的培训费用。保护双方的合法劳动权益,合法的办理这类劳动纠纷案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硬性要求,是合情合理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硬性要求,是合情合理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呢?此外,近年来,不少学生会利用暑期时间打工赚生活费,那从法律的角度看,暑假工需要签合同吗?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


·工程欠款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工程欠款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一、工程欠款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1、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


·一、工伤误工费的时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一、工伤误工费的时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工伤误工费的时间一般是从受伤的当天(第一天)开始计算的。赔偿的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条文,关系到劳动者的各项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条文,关系到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力,也是劳动者维权的一项标准和依据。各地对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也有基本的条例细则,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重庆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怎样的。 重庆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


·安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要包括什么条款?有范本吗
      安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要包括什么条款?有范本吗?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


·一、起诉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明有哪些?
      一、起诉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明有哪些?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参照下列凭证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


·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和一般的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无法维持的情形时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与原公司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将终止。那么,劳动关系解除后,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呢?今天我们就来为遇到此类问题给您进行相关的内容介绍。 一、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形 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单位愿意赔偿违约金以及工伤赔偿金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另外,如果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关系,也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下面我们为您总结了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相关规定。 一、领取工伤赔...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后扣工资合法吗?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后扣工资合法吗?不合法,只要员工付出了劳动,员工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员工私自离岗是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单位是可以以此辞退员工,并且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但是员工本人的工资单位是需要支付的。但是如果员工存在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行为,单位是可以扣员工工...


·2023签劳动合同盖什么章
      签劳动合同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即可,如果是签字一般应当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字也可以产生...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不包括什么?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不包括什么?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不包括用人单位利益至上原则。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