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税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税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一、税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这里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哪些收入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1)省级以上的人民政府,部委以及解放军以上的单位的,以及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外国的组织,国际组织等,涉及科学教育文化等产业的奖金。

(2)国债或者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收入。

(3)国家法律规定的补贴和津贴方面。

(4)福利费用,抚恤费用,救济费用等。

(5)保险赔款等。

(6)军人的转业的费用和复员费。

(7)国家所规定的干部,职工等的安家费用,退职费用等等。

(8)其他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予以免税的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等,还有国家公约其他过国务院财政部门所批准的免税项目。

三、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总而言之,加班工资是肯定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而且用人单位肯定不会单独给职工发加班工资,加班工资都是跟当月工资一起在月底或月初结算的,发工资之前单位基本上都已经代扣了个人所得税。


·辞退员工补偿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辞退员工补偿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


·劳动关系没解除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劳动者的劳动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用怎样的人,哪些人能用,哪些人不能用,给其什么样的报酬合适,这显得尤为重要。而企业用人之后,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如果劳动者离开此企业后,却未与他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下面跟随我们的步伐一起看看劳动关系没解除所产生的影...


·一、没钱劳动合同毕业后被辞退怎么办?
      一、没钱劳动合同毕业后被辞退怎么办?没钱劳动合同毕业后被辞退不会获得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很多用人单位辞退员...


·劳动工伤法律劳动工伤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工伤法律劳动工伤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劳动工伤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规范对工伤的规定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


·一、工人老工伤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一、工人老工伤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工人老工伤的待遇的规定是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


·没有买保险可以随时辞职吗?
      没有买保险可以随时辞职吗 公司未买保险当事人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补偿。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照该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


·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何进行
      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何进行 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依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副本。申请书应载明法定内容,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验收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验收的过程当中,肯定是要对各分项工程逐步进行验收的。如果分部工程的验收都是合格的话,最后进行汇总的时候,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才是合格的。因此针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过程当中,对主要的验收内容,国家也有规定。...


·一、员工辞职可以随时辞吗?
      一、员工辞职可以随时辞吗?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合同期的需提前天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存在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建筑工程都是有一定年限,如果该建筑工程超过了年限,很有可能变成危楼,随时将有可能危害我们的生命健康。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是非常严格,只有了解清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才能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那么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等内容是什么呢?一...


·工伤赔偿多久到账
      一般审核下发时间在60天内。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