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分公司签订合同是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也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于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由此可见,在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如果总公司追认的,则为有效;否则为无效。如果合同相对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的,则合同为有效,此时适用《合同法》表见代理制度。《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所称“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主要包括:(一)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二)被代理入的高层管理人员从事与其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的;(三)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名章或单位印章和单位介绍信订立合同的;(四)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不明的;(五)代理权被终止或者被限制,但被代理人未及时通知相对人的。”如果分公司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与相对人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二、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区别1、分公司不是单独的法人,总公司是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机构,不能单独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2、分公司经营所得属于总公司,而不属于分公司自有。3、分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和法律责任也归属于总公司,不能自行承担责任,所发生的债权债务风险应当由总公司承担。4、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已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或代表公司进行诉讼。这是分公司和总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的区别。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的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还是存在着衣服与被衣服的关系,所以他们必须要在总公司的授权的范围之内进行一些商业方面的活动,比如说如果你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相关的合同,都是由总公司的授权的,对方签订合同的人员也不必太担心。



·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
      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职务一、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职务?法人代表肯定不是职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的人都可以称为法人代表。通常说的法人代表一般就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也不是一个职务,而是公司的组织架构的一部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都可以担...


·企业融资公司融资渠道有哪些
      企业融资公司融资渠道有哪些?市场经济主导的经济特点是各个企业之间的竞争极其激烈,因此,一个企业要想在市场经济中立足必须要不断的改革创新,也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让企业变得更为强大。企业融资的渠道有很多,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那企业融资公司融资渠道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个...


·如果注册公司要在哪里申请
       如果注册公司要在哪里申请 注册公司流程: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 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第三步: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第四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第五步:整...


·新公司法关于出资方式的新规定包括哪些?
      新公司法关于出资方式的新规定包括哪些?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一个公司想要成立的话,是需要在相关的领域办理一些事项的,其次关于公司的出资方式也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您都想知道新公司法关于出资方式的新规定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和股东是我们日常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和股东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会经常听到的经济名词,但有大部分人并不清楚二者的区别,甚至不清楚公司法人和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有什么不一样,今天我们就简单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的相关知识。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


·公司法人换了老板跑了是否要坐牢?
      公司法人换了老板跑了是否要坐牢?企业在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灵时将面对倒闭的情况,甚至还会有一些债务没有还清,这时候老板却选择跑路,这就违反了公司法中的一些法律法规,但是如果公司法人换了,老板跑了是否要坐牢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公司法人换了老板跑了要坐牢吗企业破产并不招致法定...


·任空壳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任空壳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在公司法中规定了公司成立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并且成立公司是需要具有一定的资本的,关于任空壳公司法人有风险吗很多人有疑问,法定代表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来源于单位的犯罪,单位的直接负责人通常指法定代表人,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任空壳公...


·公司法合格股东权利有什么?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公司是非常的多的,公司的种类类型和规模大小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说我们国家对于方便公司管理设立了公司法。对于公司法当中有对于股东方面问题的明确的规定,对于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还有资格的问题也是说明的很清楚。那么公司法合格股东权利有什么呢? 一、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 新《...


·公司减资一定要所有股东签字吗?
      公司减资一定要所有股东签字吗? 公司减资一定要所有股东签字吗? 答案是需要的,公司减资,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②公司严重亏损,资本...


·企业倒闭老板跑了能拿到补偿金吗
      企业倒闭老板跑了能拿到补偿金吗 一、企业倒闭老板跑了能拿到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即便公司破产了也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否则劳...


·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设立内资商业保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商业保理公司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近期没有违规处罚纪录;主出资人应当为熟悉相关行业的公司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且在申请前1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二)商业保理公司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