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遗嘱房产《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没有遗嘱房产《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没有遗嘱房产《民法典继承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具体分割遗产时,《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继承权人失去继承权的情形。

《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三、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民法典继承编》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四、死亡补助金是遗产吗?

死亡补助金是指死者因受侵权伤害或工伤等致使死亡后,由侵权人或死者所工作的单位等给与死者近亲属和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其中被抚养人包括对父母的赡养、对配偶的扶养和对子女的抚养等。死亡补助金产生与死者死亡之后,因此它不可能成为死者生前遗留的财产,所以不属于遗产。死亡补助金应当归近亲属共有,当事人对该金的分割要求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而非对遗产的继承。

实际上,房产或其他遗产的继承在实际分配的过程中也不是说必须要均等的进行分配的,像是在父母去世之前,如果一直是有大女儿照顾父母的,那么理论上拍卖了这套房产以后所取得的房价款,大女儿是可以多分一部分的。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没有明确的规定,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的地方政策,鼓励出租人减免经营者的租金。而这样的政策针对的多是企业,若是个人想要减免租金,可以从租房合同入手,根据合同规定,看是否满足合同中规定可减免租金的条件,可以...


·一、店面租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店面租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店面租房违约金一般是双方自行协商的,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当事人可以约定一...


·军婚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军人在我国每个服务性的地方都有一定的优惠,保障军人的利益不受损失,在军人离婚之时,对这部分财产的分割也就成了比较困难。并且离婚并不会像平常人那样去解决,那么军婚离婚房产怎么分割?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 一、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价款、产权、交易双方的权益等多方面问题,这些条款的实现必须要以买卖合同有效为前提。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该采取怎样的救济措施呢?下文我们将为您解答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救济相关知识。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救济措施 (一)出卖人返还房...


·一、房屋买卖纠纷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房屋买卖纠纷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有仲裁协议; ②有具体的仲裁请示和事实、理由; ③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二)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仲裁委员会受理后,根据当事人选定(或委...


·租房合同条款发生纠纷起诉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租房合同条款发生纠纷起诉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1、起诉状2、主体资格证明3、起诉证据材料4、授权委托书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


·一、拿房子注册公司可以吗?
      一、拿房子注册公司可以吗? 住宅是可以用作注册公司的,只要是能提供合法的使用证明,那就可以申请注册登记。但是,对于一些影响居民安全,环境卫生的,都不能将住宅地址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 使用住宅地址作为注册地址,需要提供证明,证明房屋的使用者是本人,比如说,需要有房产证,申请...


·长沙买房子限购政策最新限购区域有哪些长沙市政府办
      长沙买房子限购政策最新限购区域有哪些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 限购区域包括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为了控制不断上涨的房价,各地政府也在积极的出台政策,对购房进行限制,其实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降低一下房价...


·什么情况下你的房屋会被强拆?
      什么情况下你的房屋会被强拆?1、在签约期内达不成协议(这里面需要有征收方与被征收人的一个协商过程。)2、被征收人拒不履行搬迁义务;3、被征收人拒不执行补偿决定;4、期限内,被征收人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有的人在买房的时候只是注意了房价,而对其他的方面没有过多的考
      有的人在买房的时候只是注意了房价,而对其他的方面没有过多的考虑,而实际取得了房子之后,才发现购买的房子存在较多的问题,甚至还影响到了自己的正常居住使用。那除了房价之外,买房子要考虑哪些因素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选房流程是怎样的 1、网上选房 ...


·房产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观念之下,人们越来越倾向于用法律的手段来满足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自己的诉求。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一些问题出现纠纷的话,向法律提起诉讼是最为直接有效的一种方法了。生活当中,如果由于房产的问题出现了纠纷的话,例如夫妻在离婚时候争夺房产,或者是有老人去世之后,子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