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判决属于物权原始取得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法院判决属于物权原始取得吗?

一、法院判决属于物权原始取得吗?

法院判决不一定属于物权原始取得,因为如果法院他判决的是继承类型案件所取得的物权,那么是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通过一定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受让所有权的所有权取得方式。主要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消费借贷等。原始取得指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和意志而取得物权,如孳息、征用、没收、罚款、罚金、先占、拾得、发现、添附、时效取得、善意取得等等。

物权的原始取得又称物权的固有取得,是指民事主体非依据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而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取得物权。物权的继受取得又称为物权的传来取得,是指基于一定法律事实,依赖于他人意思表示而取得物权。

二、原始所得主要形式

中国的原始取得主要形式包括:劳动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财产、拾得无主物、失散的饲养动物、先占、善意取得、没收、征收、税收。

1、原始取得劳动生产

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品。

2、原始取得收益

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物质利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等收益。

3、原始取得添附

民事主体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从而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如果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此情况下,则要确认该新财产的归属问题。

添附主要有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方式。

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互相渗合,难以分开并形成新财产。

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财产,虽未达到混合程度,但非经拆毁不能达到原来的状态。

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财产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新的财产。

在上述情况下,关于新的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应由当事人协商处理,或归一方所有,或归当事人共有。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应归给新财产添附价值量的一方所有,但他要向原所有人给付适当的经济补偿。如果取得新财产所有权的一方的添附行为出于恶意,即明知是他人的财产而进行加工,或有其他故意或过失行为,则原所有人除有权向他请求经济补偿外,还有权要求他赔偿因添附所造成的损失。

4、原始取得没收

国家根据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或强制手段。

5、原始取得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所以,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同样,拾得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也应归还失主。

6、原始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是指埋藏和隐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此类物应归属于国家所有,在该物上缴国家以后,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7、原始取得无主财产

在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原始取得的方式虽然说是比较多种,但是法律当中也对于这几种原始取得的方式作出了明确的列举性的规定,所以一般情况下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取得了一些财产都不属于原始取得,但是极少数情况之下也是属于原始渠道的。


·民事诉讼上诉改判几率大么?
      民事诉讼上诉改判几率大么?二审改判与否是不能做出推测的。因为在进行判断的时候,是不可以单纯的通过一个数字来进行说明的,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一审的时候的证据的明确与否来进行判断的,另外,二审相对于一审来说,在猜到的效力以及适用程序上是有很多的不同的。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


·嫌疑人已满17岁打架轻伤怎么判
      嫌疑人已满17岁打架轻伤怎么判?满17岁打架致对方轻伤的判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


·行政诉讼案件几种判决类型
      行政诉讼案件几种判决类型 一、行政诉讼案件几种判决类型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撤...


·持刀抢劫两部手机会判多久
      持刀抢劫两部手机会判多久 一、持刀抢劫两部手机会判多久 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这里所说的致人重伤...


·非法集资判三年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众所周知,非法集资可以给公司或者个人带来资金支持,解决财务问题。但是其募集资金的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了严肃处置非法募集资金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我国相关法律对此种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那么,非法集资判三年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有二...


·醉驾标准为160是怎样判处的
      醉驾标准为160是怎样判处的 醉驾酒精含量为160mg/100ml是属于醉酒驾驶的,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


·贩毒数量少应当怎么判决
      贩毒数量少应当怎么判决 一、贩毒数量少应当怎么判决?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


·打残疾人法律怎么判决
      看具体情况。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


·传销挣了一千万判几年
      不是按传销所得金额判刑,而是按责任判刑,分为组织策划、介绍、胁迫、诱骗等。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


·被发现电信诈骗最多判几年?
      被发现电信诈骗最多判几年?被发现电信诈骗最多判无期徒刑,电信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无期徒刑。二、诈骗罪情节严重指什么个人诈骗公...


·法院开庭后一般多长时间宣判?
      法院开庭后一般多长时间宣判?1、民事案件:如中院是第一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