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退员工补助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辞退员工补助是否交个人所得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2、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均。3、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二、试用期辞退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承担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按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不利后果。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承担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按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不利后果。2、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经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予以经济赔偿,赔偿数额大概为一个月的工资。即你可以拿到实际的工资加一个月左右的工资。3、如果是你自愿辞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我们都以一名劳动者的身份为自己公司服务,付出劳动,需要签署劳动合同,得到劳动法的保护。也有一些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之外同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像一些刚毕业的试用期工作者,在试用期期间是不能被随意辞退的,否则同样受到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大家都知道酒后驾车的危险
      您都知道酒后驾车的危险,但是仍然会有不少人还在一步一步踏入警戒线,尝试违章开车的不良后果。因此近些年交通管理部门规定酒后驾车分为酒驾和醉驾,并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那么什么属于醉驾什么属于酒驾呢?我们在下文为您呈现了具体的解释。 醉驾是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的,酒驾是酒精...


·我国车险中哪些车险必须交?
      我国车险中哪些车险必须交? 一、必买车险 1、交强险 交强险是我国法律规定每一个车主均需强制购买的保险。它有效保证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有最基本的保险理赔。如未按规定购买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2、车损险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


·一、三死一伤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一、三死一伤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三死一伤交通事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交通脑损伤会赔偿什么项目?
      交通脑损伤会赔偿什么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相关规定1、受害...


·车位买卖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车位买卖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


·一、交通事故理赔伤残九级需要赔偿哪些项目?
      一、交通事故理赔伤残九级需要赔偿哪些项目? 赔偿项目: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计算人身...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哪些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哪些 不能上市交易的12种二手房房产类型有: 1、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为: 2、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3、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4、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


·一、买房时交的按揭贷款保证金退还吗?
      一、买房时交的按揭贷款保证金退还吗? 买房时交的按揭贷款保证金是需要退还的。 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将贷款保证金还给开发商;开发商从银行收到保证金后,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购房人。 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常要求借款企业或者担保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少则5%,多则...


·交通肇事中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中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肇事中交强险赔偿标准 12.2万元按照保监会制订的全国统一条款,又分为: 1.医疗费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万元; 2.死亡伤残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1万元; 3.财产损失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2000元,包括因交通事故...


·肇事者逃逸车主去世如何处罚?
      肇事者逃逸车主去世如何处罚?肇事者逃逸后车主去世的,被视为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死亡且逃逸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是无期徒刑。构成这一特殊的情节加重犯其条件为:首先,行为人原来的肇事行为已经符合交通肇事罪基本罪的构成要件;其次,因交通肇事...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都有哪些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都有哪些在购买了商品房之后会涉及到签订合同、交付商品房、办理过户手续等等流程,而其中有的人就认为交付商品房就是在开发商那里拿到钥匙,但其实此时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另外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受到一些条件的限制,那么交付商品房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