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证生产食品要判几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无证生产食品要判几年?

一、无证生产食品要判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第225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按照本条款的规定,由于食品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经质监部门许可生产才合法,食品应该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律)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证件之后方可开展相应经营业务。

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如,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经营行为怎么认定?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225条明确规定: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这三种行为可以被准确地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个体经济的出现呈现经营品种的多元化也带来各个企业的管理难度,非法经营、非法生产的现象层出不穷,需要监督管理部门的随时监督,保证市场的安全,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个人的安全。食品、药品、外用品等需要合法的经营生产证明,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


·聚众斗殴双方都要判吗
      聚众斗殴双方都要判吗 ?一、聚众斗殴双方都要判吗 聚众斗殴双方是否被判刑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如果聚众斗殴带来的伤害并不大,双方又有和解的意思因此是能够不用判刑。实践中,聚众斗殴只处罚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在聚众斗殴罪中,凡是被认定构成犯罪的,都要判刑。 刑法规定,聚众...


·强奸未遂与故意伤害会判多少年?
      强奸未遂与故意伤害会判多少年?1、法律依据: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第一次开庭多久出结果,什么时间做出判决?
      到了法院安排的开庭期限之后,自然就会依法开庭。但当事人往往都比较关心结果,至于第一次开庭多久出结果,结合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这个时间是无法确定的,因为不同类型的案件难易程度不同,那么实际审理的时候花的时间也就不一样。法律未规定开庭审理的间隔时间,具体由法院安排,应当在审限内审结。当...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手段。 1、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起诉后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撤诉的权利; (2)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2、双方当事人所共同...


·判缓结束又犯事怎么处理
      判缓结束又犯事怎么处理根据刑法规定,缓刑是在一定考验期限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实际上并没有执行过原判的有期徒刑刑罚;加之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犯罪情节较轻和有悔罪表现,因其不致再危害社会才适用缓刑。所以,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缓...


·贩毒10克以下判多少年?
      贩毒10克以下判多少年? 一、贩毒10克以下判多少年?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


·如果未成年涉嫌强奸能判多少年?
      如果未成年涉嫌强奸能判多少年?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


·寻衅滋事从犯怎么判
      1、寻衅滋事罪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比如无故殴打他人,在一些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制造事端、强行索要或任意地损坏公私财物、无故谩骂、威胁、拦截他人等等达到犯罪的程度,就构成了寻衅滋事罪。2、很多时候寻衅滋事行为不是单一的个体,而是结伙犯罪。这就出现了寻衅滋事犯罪的主...


·在我国司法鉴定如何判断抑郁症
      关于抑郁症想必您应该在生活当中都不陌生,因为抑郁症的这种情况是非常特殊的,有非常多的抑郁症患者从表面上根本就看不出来,甚至很多外人看来,当事人的生活处境都是非常优越的,根本就和抑郁症沾不上边。但其实结果很多情况下都令您非常的震惊。下面我们为您了解的内容就是,在我国司法鉴定如何判断...


·什么是法院终审判决2023
      什么是法院终审判决终审判决是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对一审法院的裁判不服的,可向上级法院上诉,开启二审程序。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