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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征地拆迁新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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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征地拆迁新政策是什么?随着社会的逐渐发展,土地资源短缺的问题日益严重,拆迁成为重新分配土地资源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土地拆迁政策成为人民越来越关注的事情。一、江苏征地拆迁新政策是什么?1、拆迁方式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分为货币补偿、统拆统建两种。住宅房屋拆迁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对于征地中未撤销村民小组建制的,且被拆迁人仍可从事农业生产,又没有拆迁安置房供应的个别拆迁项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前提下,可以实行统拆统建。非住宅房屋拆迁全部实行货币补偿。2、补偿款项住宅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或统拆统建的,对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包括6项:拆迁补偿款;装修补偿费;搬家费、过渡费;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管道煤气等拆移补偿费;围墙、地坪、道路补偿费;提前搬家奖励费。其中,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款包括: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区位补偿款;实行统拆统建的,拆迁补偿款包括:原房补偿款,建房补助款。二、拆迁安置房有关事项1、拆迁安置房计划按照《办法》第六条规定,江南八区政府应当于年初统筹考虑当年度本区需要实施征地房屋拆迁的总体规模、具体项目、进度安排以及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地点、建设进度和房源供应等计划,报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局备案后,组织实施。2、拆迁安置房规划规划部门应当依据各区拆迁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和投资主管部门项目批准文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做好各区拆迁安置房的规划,保障拆迁安置房选址落实。3、拆迁安置房价格由市物价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适时制定和公布绕城公路以外的拆迁安置房基准价格区间。各区具体拆迁安置房项目基准价格,由所在区政府在基准价格区间范围内,按照市物价局规定的拆迁安置房作价办法确定,并报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房产管理局备案;确需超出基准价格区间上限的,及位于绕城公路以内的拆迁安置房基准价格确定,需经市物价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初审后报市政府审定。各区建成后的具体拆迁安置房项目,应报市物价局据实核定价格。如区政府在建设前公告的基准价格与建成后据实核定的价格有差额,仍按已公告的基准价格供应。拆迁安置房楼层、朝向等价格差异,由各区政府在确定拆迁安置房基准价格的同时,根据市物价局有关规定,一并制定和公布。当遇到拆迁的时候,应该首先应该仔细的了解政府对于拆迁的有关政策规定,清楚应该享受的权利和相关义务。当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要及时的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检察院异地关押是为什么?
      检察院异地关押是为什么异地羁押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羁押场所是法定的就可以,一般黑社会或者职务犯罪有异地羁押。犯罪地在外地或主犯在外地的可以异地羁押。只要是犯罪地和居住地都可以,当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拘押地一般同法院地。这就涉及到案件管辖的问题了,异地犯罪者一般关押在其所犯罪的监管场所...


·大同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
      大同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1.青苗补偿标准办理征用手续时,应明确移交土地的时间,使当地村组及早准备,以免造成过多的损失。损坏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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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中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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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粗暴征地怎么办?面对粗暴征地应采取哪些措施?
      政府粗暴征地怎么办?面对粗暴征地应采取哪些措施?  一、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政府不能强行征地。   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政府不能强行征地。“对于群众有意见的、有疑义的、要申请听证的,事先沟通资源管理部门,就应该组织听证。对于农民起诉的合...


·甘肃平凉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现代化建设,国家在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促进经济发展中,会征用人民的土地。这就造成了人民的权益受到损害。那么针对此损害,国家会提供相应地征地补偿费用或者安置费。那么,甘肃平凉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2018年2月19日,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


·甘肃省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分为几类区片补偿标准
      一、甘肃省新征地补偿标准 1、集体水浇地征收补偿。根据省政府区片价和新区规划范围内各乡镇地上附着物近年来补偿情况,一级土地区片价27306元/亩,地上附着物平均价23812元/亩,两者相加统一按综合补偿价43100元/亩一次性补偿。二级土地区片价32226元/亩,地上附着物平均...


·征地拆迁中,政府拒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怎么办?
      一、征地拆迁中,政府拒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怎么办?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经行政复议的案件,政府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的,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这就赋予我们向复议机关及上级机关申请督促履行的权利。实务中,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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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50年如何界定?购买成功的房产我们是有房产证在手的,在房产证上一般都会写着房产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50年的字样,这样就意味着我们的居住期限只有50年。房产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真的只有这么短吗?是不是可以想办法把房产土地使用权延长。我们为你解答。 一、房产土地使用...


·湖南省闲置土地使用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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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怎样分开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怎样分开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怎样分开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如何办理 1、基本流程 (1)交整个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验审,验证是否可以办理。如果该土地有抵押,则不能办理。 (2)交房屋测绘报告; (3)交土地分割登记宗地面积统计表(包含全楼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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