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婚期间房产按共同共有啥意思?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重婚期间房产按共同共有啥意思?重婚期间房产按共同共的意思是按照双方共同拥有进行,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说双方不再生活在一起,保持着分居的状态的话,那么就需要将这个财产按照份额或者是平均来进行一个分割,在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应着重考虑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实际出资者的贡献,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产证等因素。因我国不动产实行的是以登记为效力,故一般在认定时以不动产登记为第一考虑因素,其次考虑实际出资者的情况。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因司法实践中情况复杂多变,出资的情况一般难以证明,也给分割的公平性造成了一定阻碍,故我国应针对夫妻共有房屋的分割结合《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二、三的规定,制订完备的分割方法。随着家庭观念的转变和社会流动性的增强,我国离婚率近年来日益增长,离婚现象已成为了夫妻家庭之间的常见现象。而发生离婚纠纷时,往往涉及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分割问题,其中房产作为价值较大的不动产,在离婚纠纷时发生权属、归属争议的现象最为普遍。二、夫妻共有房屋的界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结婚登记之日起至解除婚姻关系之日止(包括配偶一方死亡),具体包括两种构成要素:一方面是指婚姻关系的合法有效,即法律上的存续状态,缔结婚姻的要素需要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重婚等行为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面是指夫妻双方需要共同生活,即实质意义上的存续状态。夫妻共有房屋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出资、买卖、继承、受赠予等原因而获得的依法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房屋,但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共有房屋是房屋所有权的一种特殊形式,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认定以登记为准。故房屋产权的确认一般以不动产权属登记为准,未依法进行登记的,对外不发生效力。夫妻共有房屋和其他不动产相比还有其特殊性,第一,婚姻关系的缔结是夫妻共有房屋的前提条件,第二,夫妻双方是共有房屋的主体,第三,共有形式为共同共有,只有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双方才可以对共有房屋进行分割。婚后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购买的共有房屋此种情况在实践中最为常见,购买此类房屋的财产来自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得房产证的时间也为婚后取得。根据《婚姻法》及解释,即使存在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也为夫妻共有。故上述情况下不论房产证登记在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名下,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给付另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取得房屋的一方个人债务。婚后因继承或受赠予而获得的共有的房屋此种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讨论。第一种情况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说明赠予、继承给夫妻双方或赠予人和被继承人未明确表示只赠予给夫妻一方的房产,都推定为双方共有,为夫妻共有房屋;第二种情况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说明只赠予或继承给一方的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有房屋进行分割。在这种情况下,主要考虑的是被继承人或赠予人的意志,以共同共有为原则,以一方个人所有为例外。在当代社会目前为止,现在重婚期间,对于其中一方的配偶肯定是非常的不公平的,所以是可以按照自诉类型的案件来提起诉讼。但同时也需要看到的是,在重婚基金的话,双方所拥有的共同财产应当和同居的时候一样是共同拥有的。



·一个房屋可以办多次抵押吗
      一个房屋可以办多次抵押吗房产可以进行多次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


·无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由于房屋交易涉及到的金额比较大,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当事人一般会实际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要是进行交易的房屋实际上是没有房产证的,这种无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无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关于没有取得房产证的...


·离婚房屋贷款这种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房屋贷款这种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虽然说在争夺房产的时候,肯定原告,被告双方都需要聘请专业律师的,但是有一点不能否认的是,律师在代替当事人争取房产的时候,所作所为与全部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的。现在离婚的时候,房子贷款还没有偿还完毕,这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那么,离婚房屋...


·如果碰上拆迁,小产权房可以得到补偿费吗?
      一、如果碰上拆迁,小产权房可以得到补偿费吗?  小产权房在拆迁的过程中能否获得补偿是主要是根据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有效就能获得补偿,合同无效则无法补偿,主要情况有以下几种。  1.如果小产权房的房子向本集体的成员出售并且取得了相关组织的批准和认可,合同是有效合同,拆迁的时候会获得补...


·商品房合同违约金起诉期限是多长
      商品房合同违约金起诉期限是多长 一、商品房合同违约金起诉期限是多长 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追究房产公司逾期交房之违约金的诉讼时效应从约定的交房之日起算,这也是大多数人的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


·二手房买卖的手续该怎么办理
      购买二手房的,肯定也是为了获得二手房的所有权,至于之后是用来居住、出租,这些都是所有权人对二手房作出的使用、处分。虽然都属于房产,但购买二手房的手续显然与购买商品房的手续不一样,那究竟二手房买卖的手续该怎么办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的手续该怎么办理 1...


·新婚姻法离婚分割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实行婚姻自主原则,对于双方的恋爱,婚姻都是自由原则,所以结婚率相对于以前来说提高了很多。结婚率提高的同时,伴随着离婚率也提高了。离婚紧接着就是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关于财产,更让人关注的便是夫妻双方房产应该如何分割。那么新婚姻法离婚分割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一、新婚姻...


·1、选择合适的房屋中介公司。这个很重要
      1、选择合适的房屋中介公司。这个很重要,房屋中介公司选择的优劣,直接影响你后面房屋贷款、过户等一系列程序的快慢。要选资深,有实力,最好知根知底的中介公司,这些你可以问下朋友亲戚打听下,别听信广告说的哪家哪家中介公司多有实力,坑人的永远是大公司,其次中介费也是可以商量的,你可以适当...


·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往往是夫妻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其中最具争议的是有关婚前所买房子的问题。那么夫妻在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这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本文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具体阐述。 一、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


·一、在我国离婚房子能给孩子吗?
      一、在我国离婚房子能给孩子吗 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可以将房子赠与孩子。 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决定将共有房产赠与孩子后,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若孩子未成年,办...


·二手房的房产证过户要多少钱
      在市场经济如此发达的社会,买卖二手房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在二手房交易中,双方都应缴纳相应的费用。那么,房产证过户具体要交哪些税费?该交多少钱呢?请阅读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了解详情吧。 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