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驳回再审申请时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驳回再审申请时怎么办?

一、驳回再审申请时怎么办

再审被驳回,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该抗诉期无期限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院建议或者抗诉。

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建议或者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4.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二、民事案件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的条件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民事案件再审启动的是审判监督程序,这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它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而对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裁决的执行。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对民事案件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再审的人或机关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上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再审发回重审有什么区别?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若当事人对于法院的判决不满意的,可以申请法院再审,进入二审阶段。法院也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再判决。如果之后发现在前面审讯过程中,有不符合规定的法院会发回重审。那么,民事诉讼再审发回重审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再审发回重审案件的界定发回重审,可能是二审中发回重审,也可能...


·怎么认定民事诉讼法再审新证据
       一、怎么认定民事诉讼法再审新证据 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对于再审中的新证据作出了细化规定,即“再审申请人提供的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或者裁判结果错误”。条文中的基本事实是指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性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具有权利义务和民事...


·公益诉讼和再审程序都有什么要求?
      公益诉讼和再审程序都有什么要求? (一)公益诉讼有要求:可以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或是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提起诉讼,起诉缘由是发现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再审启动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十五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


·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
      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可以的。当事人因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而上诉后,如果被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原审法院仍然是按一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原审法院在重审后所作出的判决仍然属于一审判决,如果当事人仍然不服的,仍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


·人民法院如何提起再审
      (1)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再审。根据诉讼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接到院长提交的案件后,应进行讨论,并依法作出是否再审的决定。一旦作出决定再审,即停止原裁判的执行。在这种...


·民事案件再审是否中止执行?
      民事案件再审是否中止执行?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不停止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相关知识:(一)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和当事人...


·再审申诉到开庭多长时间?
      再审申诉到开庭多长时间?再审申诉到开庭大概是三个月的时间,实际上关于申诉到具体开庭的这样的,一个时间限制在我国的民诉法当中,是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的,但是一般情况下都会尽快的来进行处理,只不过考虑到他们的事项比较多,所以在三个月左右。没有开庭的相关规定,但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


·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
      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由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可知,当被征收人的再审申请符合这些情形时,法院应当再审: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


·再审移送管辖原执行查封是否有效
      再审移送管辖原执行查封是否有效?无效,原法院已裁定移送管辖,说明其对此案件无管辖权,那么在移送管辖的同时应解除做出的财产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的审理活动和执行需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依据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