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根据刑法规定可以离婚后告重婚罪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根据刑法规定可以离婚后告重婚罪吗?根据刑法规定可以离婚后告重婚罪,根据刑法规定可以离婚后告重婚罪,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注意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但是你的举证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2、可以起诉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中规定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3、可以提起刑事诉讼。在离婚前他是和人家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罪,重婚案件属自诉刑事案件。重婚罪指的是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这里即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事实婚姻。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当代社会现在刑法当中,87条规定的追诉时效方面的规定,如果说最高的刑期不满5年的话,那么就应当以5年的时间为追溯的实效,因此对于重婚罪最高刑期是两年,只要在5年之内的话,都是可以进行重婚罪的自诉案件提起的。



·夫妻共同财产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


·变更抚养权的证据要哪些方面的
      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方面的证据呢在离婚的情况下,根据有利于孩子发展的原则,孩子被分配给父母中的一方。同样,在子女离婚后成为未成年人之前,当出现对子女成长不利的情况时,另一方有权要求改变监护权。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另一方要求可以改变孩子的抚养权,即变更抚养权需要的证据就是拿出证明下列情...


·甲醛超标女童患病怎么处罚
      甲醛超标女童患病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


·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
      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一般在夫妻离婚之后,就会各自开始各自的生活,通常也不会继续居住在一起,至于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就要看在离婚的时候是怎么处理孩子抚养问题。但我们发现现实中有的离婚夫妻约定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那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是否可以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离婚小孩抚养相关规定有哪些?
      离婚小孩抚养相关规定有哪些? 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都可以将婚姻维持下去,如果夫妻双方觉得婚姻无法继续下去,可以选择离婚。但许多夫妻在离婚时已经生育有子女,离婚后,子女必然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因此许多夫妻对法律中关于离婚后小孩的抚养问题比较关心,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离婚...


·一方在离婚后能不给抚养费么
      一、一方在离婚后能不给抚养费么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


·为了经济赔偿假离婚违法吗?
      为了经济赔偿假离婚违法吗?为了自己的私利骗取离婚证是违法的,侵犯了国家正常的婚姻管理秩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 但“假离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民事案件,没有诉讼,就没有人主动追究。对于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假离婚登记而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应由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


·一、未婚先育可以索要抚养费吗?
      一、未婚先育可以索要抚养费吗?《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可以要求补偿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可以要求补偿的情形是什么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


·第二次离婚官司胜诉技巧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对于婚姻生活不和的夫妻,离婚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想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不管选择哪一种,都要按照合法程序,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第二次离婚官司胜诉技巧有哪些? 所谓的“ 技巧 ”主要有两个:一是充足有力的证据...


·一方不想离婚的话该怎么办
      现实中,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双方都想离婚的,经常出现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却不想离婚的情况,面对这样的情况,可能想要离婚的一方也无计可施。那到底在遇到一方不想离婚的情况时,另一方要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不想离婚的话该怎么办 婚姻自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