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可以改抚养权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协议可以改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二、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在夫妻双方也是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后是需要将子女的抚养权分配的,那么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是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在确定抚养费用时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水平以及子女的实际需求来确定的,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也是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



·夫妻如何办理互立遗嘱?
      夫妻如何办理互立遗嘱?夫妻之间可以通过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或者录音视频遗嘱的方式来进行遗嘱处理,但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


·离婚后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
       在夫妻离婚后,只有一个子女的话,很显然其中一方是无法实际抚养子女的,但此时也不能说就可以直接免除了抚养义务,按照规定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那具体来说离婚后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才合适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


·如何鉴定遗弃家庭成员及遗弃罪的处罚措施
      如何鉴定遗弃家庭成员及遗弃罪的处罚措施一、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里“没有独...


·社会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社会抚养费在我国由来已久。之前我国实行的是独生子女政策,因此,如果夫妻不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而生育二胎是会被收取社会抚养费的。国家制订社会抚养费的政策主要是为了控制人口的增长。那社会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社会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


·乙肝患者可以争抚养子女吗?
      乙肝患者可以争抚养子女吗?夫妻双方打离婚官司,主要是为了争夺子女抚养权和分割更多的共同财产。在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上面,我国婚姻法是有明文规定的,原则上两岁以内的子女归女方抚养。而有些案件中,女方是乙肝患者,那么乙肝患者可以争抚养子女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分析。 一、乙肝患者...


·青岛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经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一般情况的判定是孩子随一方生活,另一方负责定期支付抚养费,至于抚养费支付多少也是双方先相互协商,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判决,那么,青岛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2017年规定是什么呢?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羁押期间家属可以进行探视吗
      看守所羁押能否探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


·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
      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 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


·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应遵循哪些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除了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争夺外,另外一个各方关注的焦点就在于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面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应该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分清楚,并且要按照一定的原则做出最后的裁决。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应该遵循哪些原则?我们就此整理了一些资料,我们不妨做个了解。 一、离...


·另一方如何夺回抚养权?
      都知道,在我国夫妻双方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有夫妻双方私下调解,另一种是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庭解,既然牵扯到抚养权的问题一般都会选择诉讼离婚,那么如何夺回抚养权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如何夺回抚养权 你得有稳定的收入,最...


·行政附随义务中的国家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行政附随义务中的国家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了保证审判和执行的顺利进行,依法采取的排除妨害诉讼秩序行为的强制措施。 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的采取以存在妨害诉讼的行为为前提。关于妨害诉讼的行为,包括违反法庭秩序、扰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