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十级工伤能赔6万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根据法律规定十级工伤能赔6万吗?根据法律规定十级工伤能赔6万,但是具体的情况它也是分为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区别对待的。十级伤残的赔偿项目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证明12受伤前12个月工资的就是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计算;不能证明的就是受伤前12个月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个月公司支付。国家规定的按照统筹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打12333咨询。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和2一样。其他,比如护理费、交通费什么的自己和公司协商。二、确定工伤赔偿。确定工伤的赔偿是否合理,要看工伤等级应该得到的赔偿标准,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当事人如果受到的伤残等级达到了十级的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应该按照当事人本人的工作标准,赔偿七个月的工资,同时还要向员工支付一次性的关于伤残的补助。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本地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标准,对当事人支付相关的医疗补助,以及关于就业的相关补助。同样,如果是作为员工的一方当事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应该按照以上的补助标准去执行。具体的相关规定,还要根据地方的规定去执行。所以,确定工伤等级达到了十级,具体的赔偿金额,还要根据员工自己的工资来判断。如果员工发生了工伤,作为单位的一方,与员工之间通过协议进行私自处理。但是没有向主管部门备案,也没有通过相关的劳动部门,对员工进行工伤的认定。这时候与员工之间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员工的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话,关于员工治疗期间的一些费用,以及相关的补助费用,会由工伤保险部门对员工进行支付。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管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员工,都有权利向受我国工伤保险所赋予的群里,可见参与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在现实生活当中,作为单位的员工,一定要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护权利。因为经常有员工受伤,单位的老板逃避责任的情况,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现实生活当中,在发生工伤的时候,对于劳动者第1个方面就是担心自己的身体健康之后会不会留下一些安全隐患,但是不管是有什么样的后续治疗问题,都是可以由工伤来进行赔付的,但是前提必须是能够成功的认定成为工伤,所以在此之前工伤认定非常的重要。



·工资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一、工资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计时工资 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条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条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条例 一、分包管理 1、施工项目分包工程管理及分包商的选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 2、公司计划部是公司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必须将分包合同送交计划部审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必须...


·一、员工工伤认定有没有误工费?
      一、员工工伤认定有没有误工费?员工工伤认定是有误工费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索赔。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二、误工费赔偿标准:1、误工费是...


·劳动仲裁裁决多少日作出
      劳动仲裁裁决多少日作出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


·工伤鉴定多少天出结果?
      我们知道受伤是在生活中经常遇到,受伤之后一个半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损失,无论是经济上的损失还是身体上的痛苦对于个人的打击是比较大的,但是在工作中受伤是属于工伤,在认定之后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那工伤鉴定多少天出结果?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工伤鉴定多少天出结果? 工伤...


·关于劳动关系的确定方式如果相关的主体不一样的话确
      关于劳动关系的确定方式如果相关的主体不一样的话确定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看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主要是看合同和是否存在啊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仲裁庭在仲裁的时候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仲裁庭怎么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


·单位的赔偿金工资含加班费吗?
      单位的赔偿金工资含加班费吗?不包括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资料有哪些?
      在工作岗位上,职工因工发生人身伤害后,应该及时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处理的话,职工可以本人或者委托家属向劳动保障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资料。那么个人工伤认定申请资料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下面的这篇文章。 一、个人工伤认定申请资料有哪些?...


·劳动仲裁裁决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条...


·辞职和辞退是劳动者经常提到的,但是有的情况下说的是辞职,而有
      辞职和辞退是劳动者经常提到的,但是有的情况下说的是辞职,而有的情况下又说辞职,可见这两个是不同的概念。而实践中,认识并正确理解辞职和辞退的差异,是有必要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辞职和辞退有什么区别?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辞职和辞退的区别如下:1、辞职和辞退行为主体不同。辞职...


·童工要不到工资怎么办?
      童工要不到工资怎么办?一、克扣工资 1、用人单位克扣,拖欠或低于最低标准给付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2、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