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违约的违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合同违约的违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对于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十六条中有如下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三倍。3、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二、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六)是劳动纪律。(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可见,劳动关系中不同情形下要支付的违约金标准也不一样,因为不是所有的员工都有机会可以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如果劳动合同当中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员工不到期限提出离职就得支付违约金,这样的条款根本就没有效力。



·一、公司不给我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公司不给我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不肯给员工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是指劳动...


·工程质量事故罪是怎么规定的
      平时您应该见到过桥梁或者是公路等这些修建起来以后,在某个位置具体的就有责任人的相关信息的介绍,这是国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采取的责任终身制的一个措施之一,并且在刑法当中专门有增加了工程质量事故罪的这一罪名。那么,工程质量事故罪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程质量事故罪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重大...


·成都劳动仲裁程序的程序是怎样的
      成都劳动仲裁程序的程序是怎样的?劳动争议是生活中发生的最普遍的争议之一,那么若发生劳动争议该如何处理呢?您普遍使用的方法是协商和调解,由职工和单位达成自愿协议来解决问题,这两种解决方案的优点是速度快,效果好。但若协商和调节失败,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那么成都劳动仲...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签字吗 有哪些规定
      当由于一些原因公司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按照规定公司也会给予员工补偿金,很多人不知道是否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签字以及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签字吗?的相关内容。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签字吗 有哪些...


·一、非因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一、非因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徐州全日制劳动合同怎么写?
      徐州全日制劳动合同怎么写? 一、徐州全日制劳动合同怎么写? 徐州全日制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员工: 1、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


·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


·辞退开除的员工能领失业金吗?
      辞退开除的员工能领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年限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要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此时需要对劳动者做出补偿。而在计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时候需要知道具体的补偿年限。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年限是多少。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年限是多少 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不...


·建筑工程外架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外架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外架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国家《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钢管脚手架塔拆的施工任务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经济利益...


·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多久
      不得超过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