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属于工伤情形具体有几种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不属于工伤情形具体有几种?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4、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暴力伤害,也不属于工伤。5、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6、不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之内,也不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认定不是工伤。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认定不是工伤。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包括员工在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不能认定为工伤。二、外出开会滑倒摔伤是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因工外出期间,因雪天路滑造成的事故或意外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且可以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上述相关费用均由单位承担。此外,对于因雪天滑倒摔伤,但没有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病假期间工资等仍也有相应的保障。总结了一下,不能认定职工构成工伤的情形主要有八种。而有些时候,职工可能需要外出开会,在外出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像这样的情况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呢?严格来说,外出开会属于因工外出,自然可以认为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的伤害,一般来说可以按照工伤认定。但要是同时具有《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那最终还是无法确认为工伤事故。



·新入职不满一月员工工资法规是怎样的
      有的职工到一个企业入职以后,并没有满一个月,对于不满一个月的新员工,其工资怎么发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有关新入职不满一月员工工资法规也有不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扣发职工的入职工资,但法律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呢,感兴趣的朋友可以随我们到下文进行详细的了解一番。 一、新入职不满...


·劳动关系中员工主动离职有补偿款
      劳动关系中员工主动离职有补偿款?员工主动离职公司是不需要支付补偿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离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单位;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第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这是最为常见的、也往往是双方都容易接受的。事实上,矛盾不太尖锐的工伤待遇争议,常常都是以这个程序来解决的。对职工来讲,尤其要注意使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因为发...


·腰椎骨折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遭受到了伤害,那就是属于工伤,依法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但是,在工伤赔偿之前先需要对于工伤的程度进行认定。有人问我们——腰椎骨折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呢?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作出详细说明。 一、腰椎骨折工伤鉴定标准 腰椎骨折工伤...


·工伤鉴定受伤后多久做?
      意外安全事故将给工作者带来一定的身体伤害,将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经济损失以及身体健康损失,这种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属于工伤,在经过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并且认定的时间并不是任何时候,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认定申请,那工伤鉴定受伤后多久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受伤后多久做?...


·一、七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七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根据规定七级工伤伤残可以获得职员正常情况下12个月的薪资赔偿,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哪些方面的问题?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哪些方面的问题?建筑工程质量和在内部使用的人关系密切,不只是内部,外部出现质量问题还容易造成事故。优良的质量可以延长使用寿命,竣工时的质量验收很重要。若不合格,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建筑单位应负责修缮。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哪些方面的问题?以下是需要注意的质量问题相关资料:...


·公司愿意辞退员工协议补偿范本是怎么样的?
      公司愿意辞退员工协议补偿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伤认定结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结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当在工伤认定书送达之日起60...


·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是否为最低年限?
      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是否为最低年限?竣工后经过检验认定质量合格的工程并不代表在使用过程中就不会出现任何的质量问题,所以我国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专门设立了保修制度,要求工程在投入使用的一定年限内仍然要对工程的任何质量问题负责。那么,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是否为最低年限? 一、工程质量保修...


·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做需要哪些手续?
      工作中,难免会发生工伤意外,发生意外后,作为企业办事人员和个人刚碰上这事,可能会觉得很茫然,不知所措,其实不用慌,可以随时拨打社保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当然也可以网上先了解一下,今天我们就替朋友们整理了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做需要哪些手续?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认定办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