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了重婚罪的究竟该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犯了重婚罪的究竟该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找小三属于犯重婚罪吗找小三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犯罪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方有妻、女方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姻)。重婚罪必须与小三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结婚包括形成事实婚姻,那才能构成重婚罪,如果只是悄悄的偷偷地同居,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不能构成重婚罪。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现实中,找小三与重婚不能直接划等号,因而找小三并不一定就会构成重婚,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认定。毕竟构成重婚罪,这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需要承担的责任比较重,自然需要谨慎的认定。而重婚的一方除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如果其配偶因此与其离婚,可以同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要求其承担民事方面的责任。



·怎么才能起诉离婚手续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只进行普通的分割财产,判定子女归属,这类离婚情况只需要协议离婚。若是另一方有婚外情、家暴等过错行为,或是转移财产,损害了其中一方的利益,怎么才能起诉离婚手续有哪些呢?法院诉讼离婚大致的程序如下,对于有过错的一方需要收集证据,准备当庭需要的材料,最好请律师协助。 一...


·一、离婚彩礼返还?
      一、离婚彩礼返还有哪些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


·开庭时离婚诉讼要注意什么?
      开庭时离婚诉讼要注意什么?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特别在看到...


·什么理由可以要抚养费增加?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孩子的抚养成本越来越高,特别是教育的长期投入是看不见的无底洞。对于离婚后由一方独自抚养的单亲家庭来说无疑更是压力巨大,这时我们会想到原来协商离婚时商定的抚养费支付标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根据社会生活成本的提高而进行适当调整的,那么什么理由可以要抚养费增加...


·父母离婚后儿童抚养费标准
      在父母离婚的情形说到孩子抚养问题是比较多的,而此时父母都是要实际对孩子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儿童由一方实际抚养了之后,另一方此时无法亲自抚养的,就只能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了。此时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带来父母离婚后儿童抚养费标准2017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


·起诉离婚双方同意离婚,但感情未破裂法院会判离吗?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夫妻双方就各项离婚事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事宜的案例,在民事诉讼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大的,我们知道,法官审理离婚案件的标准是根据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来判断的,对于起诉离婚双方同意离婚,但感情未破裂法院会判离吗? 一、起诉离婚双方同意...


·子女的监护人可以变更吗?
      子女的监护人可以变更吗 (一)、 当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 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所以,撤销监护并不意味着被监护人不再需要监护,而是撤换...


·婚内财产协议公证费用是多少
      婚内财产协议公证费用是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夫妻的共同财产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只有普通的工资收入了,双方的财产,涉及到房子,车子以及很多其他的东西。所以双方离婚对于财产的分割一直都是非常复杂难办的事情。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一般的夫妻都会在婚后进行财产公证。那么婚内财产协议公...


·最高检国家赔偿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最高检国家赔偿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


·要想离婚应该怎么做才好
      要想离婚应该怎么做才好 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认为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分居满一段时间后夫妻双方就自动离婚了,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法律规定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


·老公外遇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俩面对菜米油盐的生活时,婚姻生活有可能并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完美。我国婚姻法虽然有规定,我国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生活中,好多人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困扰,在婚姻生活中,遭遇老公的背叛。这种情况下,我们在请求离婚时的财产分配是不一样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老公外遇离婚财产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