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著作权权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著作权权属: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汇编作品著作权权属: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什么是作品的合理使用?
      所谓合理使用, 是指在特定情况下, 使用他人受保护的作品,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 不向其支付报酬, 但应注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 并且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 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具体包括: (1)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 使用他人已...


·著作权法的内容
      二OO一年十月二十七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后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共有六章六十条。

    第一章:总则。阐述了著作权法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宗旨,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调整的对...


·法定许可对不经作者同意而使用其作品作了哪些规定?
      法定许可指法律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其已经发表的作品, 但应当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著作权法》规定了以下5种法定许可: (1) 出版教材的法定许可。即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 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 可以...


·著作权人详解
      

1。作者是著作权人。作者,是指创作作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三款指出:“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也就是说,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


·什么是单位作者?
      单位-----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成为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把作者分为两大类:1)公民;2)单位(即法人、其他组织)。该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这里提到的法人、其他组织作者,即单位作者。该条第三款称:“由法...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为了更好地实施著作权法,全面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建立著作权代理组织已势在必行,没有合法的著作权代理组织的有效工作,著作权法赋于著作权人的权益都不可能实现。著作权代理组织,就是著作权法第八条所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n...


·如何解决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冲突
      在我国,工艺美术品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诸如手镯、耳坠、项链、戒指、装饰性玻璃制品、装饰性篮筐、装饰用的瓷器、艺术陶器、花瓶、小雕像、镶嵌画、人造花、人造水果、人造灌木枝等...


·侵犯著作权会构成犯罪吗?
      所谓侵犯著作权罪, 是以营利为目的, 违反著作权法规定, 故意侵犯他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 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的,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如何确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 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条第( 三) 款规定, 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工作, 提供工作条件开发, 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开发,...


·职务作品著作权权属
      职务作品著作权权属: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

    一、公民的作品。

    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