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性质: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金作为一种民事责任方式,按发生原因的不同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按性质可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
1、如何区分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债权人在主张惩罚性违约金时,可同时请求继续履行或损害赔偿,而若主张补偿性违约金时,失去上述两种请求权。这是因为惩罚性违约金是合同约定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时支付的作为惩罚的一笔金额,而补偿性违约金是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金作为一种民事责任方式,按发生原因的不同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按性质可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但是其性质是如何认定的呢?
1、如何区分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债权人在主张惩罚性违约金时,可同时请求继续履行或损害赔偿,而若主张补偿性违约金时,失去上述两种请求权。这是因为惩罚性违约金是合同约定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时支付的作为惩罚的一笔金额,而补偿性违约金是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
由此可见,对于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性质,我们要区分合同违约金所包含的不同的类型,并且要把所有的有可能违约的每一条都详细区分出来,以达到自己本身的合法利益以及在发生合同违约的时候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合同解除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几种
      合同解除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几种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


·签合同时违约金怎么约定
      签合同时违约金怎么约定 一、签合同时违约金怎么约定 现实生活中,人们在签订合同时往往都会对违约行为进行约束,违约金是对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惩罚的约束。在合同中,违约金条款能使合同当事人在不遵守合同要求的情况下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因此其具有广泛地被人们接受的法律上...


·口头合同怎么证明实际存在
      口头合同怎么证明实际存在 合同订立的形式有书面和口头和其他形式。合同订立过程中一般建议采用书面协议,这样日后产生合同纠纷也有书面合同来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但是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合同双方当事人是熟人,或者嫌麻烦,而采取了口头商定的策略。口头协议的订立不利于明确双...


·一般入职合同签几年
      一、入职合同签几年?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


·一、离婚前签订网签合同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前签订网签合同属于共同财产吗?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一般婚后取得产权的房屋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只要没加上对方...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写辞职报告会怎么样?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写辞职报告会怎么样? 劳动者要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 1、合同期满,劳动者可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不要写成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合同的效力有几种类型?
      合同的效力有几种类型??????? 生活中我们会和别人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究竟合同的效力有几种类型?我们签订的合同是什么类型?并不是所有白纸黑字签订的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合同有几种效力。一、有效合同所 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


·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很多情况下,我国公民就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由于当中的一些细节问题没能够及时的引起注意,导致合同签订完毕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当中,双方发生了各种各样的纠纷,这就违背了当初签订合同的根本目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转让合同签...


·集体合同生效的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
      集体合同生效的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集体合同,是一种书面性的集体协议,一般由企业和工会签订。不过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并且发展起来的。但您对集体合同的认识与了解程度并不深。那么针对集体合同生效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关于集体合同又有怎样的法律规定等问题,我们将作出具体阐述。 ...


·合同法规定代位权的行使是什么
      合同法规定代位权的行使是什么 一、代位权 代位权制度是由法国《民法典》在立法中最先确立的。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


·居间合同纳多少
      居间合同纳多少税 一、居间合同纳多少税? 1、根据税法规定,征税内容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等等,而居间费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间居合同所得税征收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税。 2、个人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