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的期房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众所周知,购买期房有很多优势,但同时它也存在着很大的弊端,较容易出现一房二卖、面积误差、质量瑕疵等问题,对于买受人而言,一旦涉及到这些,首先考虑的就是如何退房的问题。那么具体购买的期房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的期房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异于认购书内容。
商品房交易通常采用先签认购书后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从性质上讲商品房认购书属带未决条款的预约。由于合同主要条款已经确定,合同已经成立,对未决事项双方应继续谈判以签订本约。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与认购书条款不一致,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不合理,此时买方有权拒签,并要求返还定金。
(二)开发商未取得相应的批准、证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对商品房预售限定了严格的条件,其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预售的前提。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所签订的合同则没有法律效力,业主有权要求退房。
(三)开发商单方变更规划。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果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单方变更朝向、面积、户型等规划、设计,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赔偿金。
(四)按揭未获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买方的事由导致不能签订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买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五)先卖后抵、一房二卖或先抵后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或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或撤销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六)面积误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对此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如无约定,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七)质量瑕疵。
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八)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事实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并可向出卖人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九)迟延交房。
实践中,开发商通常通过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较低的交房条件(如交房条件不是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而是单项验收合格等)进行规避。
(十)逾期办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会对办证期限作出明确约定,如果因开发商原因致使超过办证期限未取得房产证,买方有权选择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支付赔偿金。对此开发商一般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设定相当长的办证时间(如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00天)进行规避。
二、期房可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一)购房合同无效。
依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情况下,因合同取得财产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相互返还义务。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
1、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即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
(二)套型、面积误差导致退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达到一定比例的,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
(三)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
已预售的商品房,
开发商应在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到通知后可选择是否退房。若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这几种无证农村房屋拆迁仍然可以拿到合理补偿!
      这几种无证农村房屋拆迁仍然可以拿到合理补偿!  1、祖上流传的老宅  在农村,很多农民都是世代居住在那一个地方,房屋也成了祖宅,即使很多没有历史考量价值,但只要是祖上流传下来的,即使没有完整的证件,也是能够拿到全额补偿的。  2、继承的房屋  通过继承得到的房屋在农村还是很常见的...


·其实不管购房者是否已经支付了房款,只要出现了法定的情形之后,
      其实不管购房者是否已经支付了房款,只要出现了法定的情形之后,那都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退房的。不过很多购房者至今都不是很清楚,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退房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 买房人如果发现房...


·《民法典》由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怎么分割?
      《民法典》由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怎么分割?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


·买房对于大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会
      买房对于您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购买第二套房产。在购买第二套房产的时候,由于国家推出的限购政策,因此在贷款和公积金方面都有着相应的限制,各省市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天津二套首付几成? 一、在我国天津二套...


·离婚房产没过户该怎么办理?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可以说是最主要的一个。在房产的处理上,通常拿到房产的一方会按照市价给另一方补偿。双方签了财产分割协议后,就要办理房产的过户了。只有过户到自己名下,房产才真正属于个人。那么离婚房产没过户该怎么办理?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离婚房产没过户怎么办...


·购房者拒绝收房的条件是什么
      购房者拒绝收房的条件是什么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无论是对怎样的房屋进行租赁,对于当事人来讲,除了要知道其中的
      无论是对怎样的房屋进行租赁,对于当事人来讲,除了要知道其中的一些注意事项,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失外,同时还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才行。那到底这个商品房屋租赁合同要如何写才好呢?一般都包括了哪些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商品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房屋座落:_______...


·一、如果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可以报警解决吗?
      一、如果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可以报警解决吗? 住户与房东签约住房合同的时候,合同内应该有交押金的条款。当合同满期之后,房东发现房子的原本物品、墙面有损坏的情况,可以从押金里面扣除赔偿费,并且还要退还剩下的押金给住户。如果房东拒绝退还的,我们可以报警,让警方来调解;调解不成功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新房主是否应继续履行合同?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新房主是否应继续履行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新房主是应继续履行合同的,1、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存在,承租人与买受人之间,无须另外成立租赁合同,买受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时与承租人产生租赁合同关系,成为新的出租人。租...


·企业改制分配房产权属转移登记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企业改制分配房产权属转移登记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现在我们国家为了使国家经济发展更上一个台阶,正在大力推行企业改制。而在企业改制的过程当中,很多企业职工对单位房屋产权登记和职工住宿分配的问题很关注。那么企业改制分配房产权属转移登记的申报材料和办理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 一、企业改...


·一、房租租赁民法典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一、房租租赁民法典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双方自行约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的20%。(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