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警办案时间限制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警办案时间限制吗?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对交警办案时间的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第二十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当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暂扣的车辆一律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当事人的其他证件在查验登记后,应当当场发还。
第三十条 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的,须在地区(市)一级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登报10日内无人认领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费用由另一当事方预付。其遗物应当妥善保管或者上交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交通管理部门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第三十三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当召集各方当参事人同时到场 ,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送交有关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交通事故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
交警办案时间限制吗?从上述内容中,这个交警办案的时间限制要看实际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具体的时间限制上述条款中已经给出来了。交警在处理相关事故的时候,若是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而且还没有说明理由,您可以向其上级部门进行投诉。


·近年来酒后驾驶出车祸的事件屡屡有发生,这确实是给我们敲响了一
      近年来酒后驾驶出车祸的事件屡屡有发生,这确实是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所以也正因此,我国的公务人员些对于醉驾查得愈发严了,这是很应该的一件事,但是还是很有些人根本不管依旧酒驾,我们就为您整理出了a照醉驾后到底是如何处罚的一些情况。 一、饮酒后驾驶执照是A照以上是如何处罚 醉酒驾驶机...


·一、上班期间出交通事故的赔偿?
      一、上班期间出交通事故的赔偿有哪些规定 按照工伤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盗窃罪罚金有必要交吗
      生活中,盗窃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财产犯罪,其量刑标准一般以犯罪数额作为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盗窃罪不仅要被判处刑罚,还会被判处罚金。许多人对此提出了疑问,“盗窃罪罚金有必要交吗?通常罚金是交多少?”对此,我们特地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 一、盗窃罪罚金有必要交吗? 罚金属于我国刑罚的...


·离婚房子车子折扣抵孩子抚养费
      离婚房子车子折扣抵孩子抚养费 可以的,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男方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体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体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评定标准划分是十级,具体的评定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 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 Ⅱ级伤残划分依据 Ⅱ...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4个月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4个月标准是怎么确定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车祸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车祸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 固定收入,是...


·取保候审是交保证金还是保证人
      取保候审是交保证金还是保证人 一、取保候审是交保证金还是保证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候审不误。如果被取保...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截止时间?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截止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


·在我国申请交强险赔偿程序是什么?
      国家其实也不仅要求所有购买车辆的司机必须要投保交强险,对于交强险的承保也是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的。受到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交强险公司是不能够拒绝承保的,而且对于交强险的合同也不能够随意的解除。就算我们没有遇到交通事故,自己也应该认识一下在我国申请交强险赔偿程序是什么? 在我国申请交强...


·交通事故没住院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没住院怎么赔偿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3、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醉酒驾车的行为是被严令禁止的,如果违反驾驶,有时候甚至会威胁
      醉酒驾车的行为是被严令禁止的,如果违反驾驶,有时候甚至会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而醉酒驾车会受到什么惩罚您并不是特别清楚。今天就告诉您在不同情形下醉驾所受到的惩罚也是不同的。下面就给您讲述在昆山醉驾的惩罚标准。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