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拆迁养猪场的补偿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征地拆迁养猪场的补偿是怎样的?一、征地拆迁养猪场的补偿是怎样的?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四个方面:1、对地的补偿。2、地上附着物的损失,最低是重建成本价。3、停产停业的损失;比如搬迁费,比如拆除的机器设备造成的损失等。4、合理的搬迁费用;搬家期内的营业损失补偿。每个地方的补偿方案不一样,影响补偿金额的因素包括四个方面:1、当地政府的财政状况;地方领导比较开明所得到的补偿会比较多。2、养殖场是否具有完整合格的手续;经营证照齐全的实际养殖经营者,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3、是否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各种形式拆迁均会提到“在期限内”,超出规定期限内的不仅不会给予补偿,当地政府还会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拆除。4、养殖场环评是否过关;养殖场环评等手续过关,那会获得较高的补偿;如果不过关,则可能分文没有。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三、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每个地区的政策不一样,补偿基数和流程也不一样。关于征地拆迁养猪场补偿中还有一个区分点是看养猪场的土地性质,及土地承包权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有营业执照等。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地的规定,注册资本的相关问题?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地的规定,注册资本的相关问题? 一、注册资本 管理型公司: (一)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二)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


·户口已经迁入城市,宅基地会收回吗?
      一、户口已经迁入城市,宅基地会收回吗?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宅基地上的村民户口迁入到城市的,不再是本村的村民,宅基地是会回收的,但房屋仍然归当事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几种?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几种? 一、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几种?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呢?
      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呢?最近一段时间,关于土地的问题十分突出,比如前一段时间经常提及的征收土地补偿费用话题以及土地使用证的期限问题,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不了解这方面的事情,但是相信很多人都想要多了解一下关于土地方面的法律知识。比如说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呢?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除行政处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除行政处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对于整个中国,我们会有法律来约束社会上出现的一些不法行为,但是中国很大,还有很多城市,很多地区,并且随着地域的差异,文化的差异,对于法律的规范也是有出入的,一般对于很多行为都是按照地方性法规来处理。那么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除行政...


·异地可以进行离婚办理吗
      有的夫妻在婚后可能会长期的分居两地,这样就会导致夫妻感情变淡,严重的还会因此而离婚。此时就想要知道,异地可以进行离婚办理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好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异地可以进行离婚办理吗根据法律的规定,男女结婚的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而实...


·土地补偿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认定?
      土地补偿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认定? 一、合同违约金过高如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


·怎样写土地承包合同书
      怎样写土地承包合同书 土地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称为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为乙方)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土地的经济价值,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甲方将一处土地有偿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


·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的流程是什么?二手房交易中,房屋过户是很常见的一种现象。然而,许多购房者在二手房交易中比较关注房产证却轻视了土地证。完整的房产权除了房屋权证,还应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该办什么手续?有关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的办理流程请阅读下文,希望对您有...


·代位权归属地该如何认定?
      代位权归属地该如何认定? 一、这种观点在现实操作中更切合实际,更符合代位权的立法原旨,能有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 因为依“入库规则”,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于债务人,而不能由债权人直接受领,即使在债务人怠于受领的情况下债权人虽可代为受领,但其受领后,债务人仍可请求债权人向其交付受...


·多长时间算两地分居
      夫妻要是选择分居离婚的话,那么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而此时要求夫妻必须是以感情不和而持续分居两年以上的时间。那么多长时间算两地分居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多长时间算两地分居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1、从提出离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