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生活中,有些房地产由于它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抵押。那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生活中,有些房地产由于它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抵押。那么,不得抵押的房地产有哪些呢?对于这些法律不允许抵押的房地产,当事人最好是不要随意抵押,否则不但起不来抵押的效果,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在法律上,究竟不得抵押的房产有哪些?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不得抵押的房产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5、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7、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8、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9、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二、哪些房地产不能抵押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上面整理的九类房产就是我国明确规定不得抵押的。在这,要提醒当事人的是,由于房地产属于不动产,所以在进行房地产抵押时,不但要签订抵押合同,还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登记。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你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颁发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颁发的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


·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么?
      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么?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或归集体所有;个人或单位无权获得土地所有权;个人或单位征用土地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是如果是房屋,则...


·征地补偿基本原则是什么
      征地补偿基本原则是什么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每两年调整一次。上次是2011年12月31日调整,2012年1月1日施行。2012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


·单位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有哪些
       单位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有哪些? 单位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国有土地...


·自拍自用的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
      自拍自用的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自拍自用的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自用土地即是除公摊以外,用以自用的土地,自用土地使用权则为用以自用土地的用以处分其用途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


·土地承包合同中委托人是指谁,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合同中委托人是指谁,内容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合同中委托人是指谁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 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


·长沙市征地拆迁半边户审核的程序是什么
      长沙市征地拆迁半边户审核的程序是什么 一、半边户的定义 “半边户”是指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事务所具体实施征地拆迁货币安置(103号令)的被征地农户。 二、审核程序 (一) 受理 1、岗位责任人:拆迁事务所拆迁科安置员。 2、岗位...


·异地起诉离婚手续怎么办
      在了解异地起诉离婚手续怎么办理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知道究竟夫妻婚后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能不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也就不存在异地起诉离婚手续的说法了。对此,我们收集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以异地诉讼离婚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2023年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土地确权后农村耕地可以买卖吗?
      土地确权后农村耕地可以买卖吗? 土地确权后农村耕地不能进行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也不能自由买卖,不过土地确权后承包权可以继承。 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 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要...


·村里征地不给货币补偿,而是给换成自留地,合理吗?
      村里征地不给货币补偿,而是给换成自留地,合理吗?   一、村里征地不给货币补偿,而是给换成自留地,合理吗?   村里征地不给货币补偿,而是给换成自留地是不合理的,对农村土地征收的,征收补偿款是归农村集体全体成员所有的,由集体村民决定征地补偿怎么分配。   《土地管理法》第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